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十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19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9批次,合格率为98.44%,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1.56%。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十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19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9批次,合格率为98.44%,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1.56%。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