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六月、七月份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81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79批次,合格率为97.53%,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2.47%。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六月、七月份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81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79批次,合格率为97.53%,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2.47%。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