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要求以及按照自治区尾矿库安全生产分级监管规定,现对2021年喀什地区各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要求以及按照自治区尾矿库安全生产分级监管规定,现对2021年喀什地区各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