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喀什地区医保系统正在开展医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暨行业乱象整治工作。
如您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以下违规问题,可向我们举报,对举报属实的,按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
(一)留存、盗刷、盗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 虚开文书、票据,骗取补贴。
(二)利用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医疗保险卡套取住院费、诊疗费。
(三)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四)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五)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六)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2.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3.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定点医药机构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集采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的行为。
(八)定点医疗机构不及时结算参保患者合规医保费用,人为拖欠、不按时结算就医参保患者合规医药费用行为。
(九)其他违反法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
举报电话:0998-2666208
电子邮箱:ksybjbgs@16.com
传 真:0998-2666203
举报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地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
欢迎广大参保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广大老百姓“看病钱”、“救命钱”的安全。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