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喀什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截止2020年5月9日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9749万元;
2.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2120万元;
3.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85489.4亿元;
4.动态监控系统中喀什地区本级使用的扶贫资金:138966.79万元;
5.地区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357025.19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20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1357025.19万元,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经喀什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
喀什地区12县市全部为国家深度贫困县,安排到12个深度贫困县共1356177.39万元,占喀什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99.99%;地区本级安排资金847.8万元,占喀什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0.01%。
其中:喀什地区本级847.8万元;喀什市53479.34万元;莎车县186648.26万元;疏勒县89807.18万元;疏附县65847.51万元;叶城县134006.92万元;伽师县116159.45万元;巴楚县69340.38万元;麦盖提县47028.6万元;泽普县23830.1万元;英吉沙县98109.15万元;岳普湖县48870.67万元;塔什库尔干县34561.82万元。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件:2019年喀什地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四、监督电话
公告单位:喀什地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8-2595100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喀什地区财政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