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111万元;
2.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642万元;
3.涉农统筹整合资金:586136.53亿元;
4.动态监控系统中喀什地区本级使用的扶贫资金:1469.4万元;
5.地区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489958.93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19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1488489.81万元,依据自治区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经喀什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
喀什地区12县市全部为国家深度贫困县,安排到12个深度贫困县共1489316.988万元,占喀什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99.99%;地区本级安排资金641.94万元,占喀什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0.01%。
其中:喀什地区本级641.94万元;喀什市109800.49万元;莎车县229394.6万元;疏勒县192375.45万元;疏附县111872.19万元;叶城县240311.19万元;伽师县132123.19万元;巴楚县102896.93万元;麦盖提县70907.09万元;泽普县32883.52万元;英吉沙县135748.69万元;岳普湖县84163.28万元;塔什库尔干县46840.37万元。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件:2019年喀什地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四、监督电话
公告单位:喀什地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8-2595100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喀什地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