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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政府决算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9日 点击数:

关于喀什地区及本级2015年度财政

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2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地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喀什地区及本级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5年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财政部门牢牢把握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在面临经济下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出台和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长的严峻形势下,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支持了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全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91.96亿元,同比增长14.78 %。其中:上划中央、自治区各项收入完成16.28亿元,同比下降0.9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5.68亿元,同比增长18.84%。

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37亿元,同比增长12.92%,完成年初预算数55.88亿元的102.67%,完成了自治区党委、地委确定增长10%的任务;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31亿元,同比增长42.15%,完成年初预算数10.49亿元的174.5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看:税收收入完成37.1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09%,同比下降1.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8 %,比上年同期下降9.5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0.1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53.07%,同比增长7.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2%。

2、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39.8亿元,为预算的98.54%,较上年增支61.02亿元,增长16.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0.13,为预算的98.97%,较上年增支56.88亿元,增长15.6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67亿元,为预算的90.19%,较上年增支4.14亿元,增长26.6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5.36亿元,增长22.4%;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8.24亿元,增长22.36%;教育支出完成110.55亿元,增长24.5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91亿元,增长3.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88亿元,增长19.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完成34.11亿元,增长16.22%;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1.71亿元,增长22.9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73亿元,增长59.6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9.16亿元,增长17.26%;农林水支出完成59.45亿元,增长38.2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9亿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各县市财力不足,安排用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明显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3.83亿元,增长9.7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3.76亿元,增长13.9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0.84亿元,增长23.7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4.63亿元,下降20.2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审计中发现部分县市住房保障资金有结余,在2015年下达专项补助时予以扣减;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0.82亿元,增长24.24%;其它各项支出完成4.06亿元,增长60.47%。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自治区下达全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含政府性基金)372.4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含政府性基金专项)194.26亿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经与自治区决算结算后喀什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收入总计439.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7亿元,自治区下达全地区各项补助360.8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1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23亿元,当年调入资金10.54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0.01亿元、其他调入5.25亿元)。

支出总计434.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13亿元,上解支出1.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3亿元,减去结转下年专项支出4.36亿元,年终赤字0.06亿元。

5、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32.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8.31亿元,自治区下达专项11.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88亿元,上年结余1.59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

支出总计30.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47亿元,上解支出0.01亿元,基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2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转结余2.14亿元。

6、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5年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超收1.49亿元,其中:地区本级超收0.1亿元,各县市超收1.39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地区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7.72%,下降0.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1%,增长28.09%。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15亿元,完成预算的53.57%,下降63.41%。

2、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8.73亿元,为预算的86.69%,增长57.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75亿元,为预算的83.23%,增长17.7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8亿元,为预算的95.43%,增长532.39%。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81亿元,增长24.8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12亿元,增长22.83%;教育支出完成4.65亿元,增长9.1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06亿元,增长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0.77亿元,增长57.1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完成1.11亿元,同上年持平;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58亿元,增长49.1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0.25亿元,下降3.8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0.43亿元,增长290.9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58亿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2014年一次性下达重大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交通运输支出完成0.19亿元,增长46.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0.07亿元,增长4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0.11亿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2014年下达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2015年无此项专项补助;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0.16亿元,增长60%;住房保障支出完成0.53亿元,增长82.7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0.11亿元,增长83.33%;其它各项支出完成0.22亿元,增长46.67%。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自治区下达地区本级转移支付补助(含政府性基金)30.6亿元。其中: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含政府性基金专项)16.67亿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3.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亿元,自治区各项补助21.41亿元,喀什市上解收入0.15亿元,上年结余0.72亿元,调入基金0.35亿元。支出总计20.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亿元,补助下级1亿元,上解支出0.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2.89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4亿元,净结余为赤字1.11亿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9.8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15亿元,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0.52亿元,调入资金0.01亿元。支出总计9.4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9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0.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2亿元。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9.7亿元,为预算的109.57%。其中:保险费收入30.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0.24亿元,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补助6.07亿元,其他各项收入3.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38亿元,为预算的106.62%。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03.5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7亿元,上年结余43.84亿元。支出总计51.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2.16亿元。

2、地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61亿元,为预算的109.99%。其中:保险费收入26.06亿元,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补助6.07亿元,其他各项收入4.4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81亿元,为预算的104.57%。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7.7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61亿元,上年结余31.12亿元。支出总计30.8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92亿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8个险种。地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全地区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6个险种。

(四)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8万元,为预算的101.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4万元,为预算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5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8万元,上年结余100万元。支出总计15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万元,调出资金1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万元。

2、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5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5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5年地区财政工作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新常态,地县财政部门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了财政“十二五”顺利收官。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经济运行总体趋紧、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针对收入形势的变化,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狠抓定期通报、约谈、动态考核等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多次召开视频会、分析会、座谈会,联合税务部门调研,专题研究收入组织工作,提高了组织收入的合力和效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37亿元,同比增长12.92%,增幅居全疆各地州前列。

(二)全力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财政部门坚持“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全力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财力向民生和基层倾斜,推动了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39.8亿元,同比增长16.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0.13亿元,同比增长15.66%,占全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04%,高出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1.41个百分点。

(三)积极应对经济下行,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研究出台了30条稳增长财税扶持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资金近5亿元,加大对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搭建地区融资担保平台,完成了3.5亿元重大项目的融资担保。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置换债券8.01亿元,通过拉长债务偿债期,有效缓解财政资金短缺的压力。2015年全地区政府债务限额64.1亿元,截止2015年末,全地区政府债务余额54.92亿元,其中:存量政府债务余额46.91亿元(一般债务33.81亿元,专项债务1.1亿元),政府债券余额8.01亿元(一般债券7.13亿元,专项债券0.88亿元);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存量资金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地县财政盘活存量资金11.4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着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限等,稳步推进预决算“全口径”“链条式”“原生态”公开,2015年全地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自觉接受地区人大工委、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人大和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在地区人大工委的监督和支持下,凝聚力量,改革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地区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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