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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地区及本级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关于喀什地区及本级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喀什地区及本级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地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地委、行署年初确定的财政目标,认真落实各项促进财政预算执行的工作措施,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健康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全地区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地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2.94亿元,为预算任务的41.88%,下降0.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1.36亿元,为预算任务的46.36%,增长7.79%;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58亿元,为预算任务的14.35%,下降59.51%。

上半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76.86亿元,增长20.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75.63亿元,增长21.65%;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1.23亿元,下降51.96%。

(二)地区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地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94亿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41.3%,增长7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0.92亿元,为预算任务的41.2%,增长67.2%。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地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7.54亿元,增长1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49亿元,增长126.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0.05亿元,下降67.6%。

二、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分析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加强对税收收入管控,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如加大对以前年度富民安居工程耕地占用税进行了清收,全地区耕地占用税增收0.57亿元增长839.62%;二是落实2016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和标准调整政策,加大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缴力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0.19亿元增长18.3%;三是矿产品价格回升,区域内矿产品加工企业产量、销量增加,企业所得税增收0.33万元,增长27.11%;四是自2月份开展的县乡财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以来,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收入征缴制度,规范了基层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一部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入库,形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1.06亿元增长55.8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2.02亿元增长41.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主要因素:一是受“营改增”影响,特别是2016年1-4月份全地区加大对营业税的清缴力度,“营改增”后减收2.88亿元;二是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组织收入纪律和杜绝虚收空转行为,对上半年收入进行甄别,将不属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进行了清退,形成收入减收。

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单一,基本为土地出让金收入,受整体经济环境、房地产业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业务下降,全地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2.1亿元,下降60%。

(二)支出情况分析

上半年全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为12.69%,我区增幅高于全疆平均增幅8.96个百分点,列全疆15个地州支出增幅第3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1-6月份支出任务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提高干部职工收入刚性支出增长,如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和调整基本工资等;二是根据当前地区确定的重点支出方向,地区财政加大库款调拨力度,及时拨付weiwen设施建设、惠农补助、“访惠聚”工作经费、抗震救灾等专项资金,按照均衡性拨付的原则,及时兑现“访惠聚”、 “支教”等人员个人补助;三是自治区上半年下达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89.31亿元,同比增加23.76亿元,地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支出增长较快。其中:拨付扶贫资金12.94亿元、增加5.41亿元,拨付教育资金28.5亿元、增加5.06亿元,拨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62亿元、增加4.6亿元,拨付车辆购置税补贴资金6.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减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2.32亿元形成减支;二是自治区下达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较上年同期减支1.2亿元。

三、上半年债券资金执行情况

(一)新增债券资金执行情况

上半年,自治区转贷我地区新增一般债券15.2亿元,根据地区确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方向,结合各县市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宏观调控政策、建设投资需求,转贷各县市新增债券资金15.2亿元。

(二)置换债券资金执行情况

上半年,自治区转贷我地区置换债券资金369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资金355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资金140万元。

四、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2017年上半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总目标,加快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重点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细化措施,动态监控财政预算执行。今年以来,地区财政持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管控和分析工作,采取月报、通报、下达月收支任务、召开局长座谈会等工作措施,动态监控和掌握全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上半年财政收支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县乡财政资金自查自纠。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是整治干部作风、促进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当前管财政资金理的薄弱问题,紧紧聚焦“十个方面”的重点问题,集中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出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实行“三结合”发放惠民补贴资金、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做实项目资金政策传达工作和加强责任追究的资金监管措施。通过自查自纠,使全区各部门对严守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营造了全区资金管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各类惠及全区各族群众的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改善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三是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升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破解各类发展难题的关键。落实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简化预算公开流程,全力推进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地区本级及十二县市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将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落实税收执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缴管理,制定并印发了喀什地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协税、护税能力明显增加;执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按中央、地方50%:50%的分税政策,上半年“营改增”政策性减收2.8亿元,企业税赋明显下降;通过互设代办窗口、代征代缴、税源信息共享等措施,全力提升综合协作能力,提高税收征管管理水平;加强盘活存量资金和消化沉淀资金工作,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报表机制,加快消化沉淀资金,将两年以下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基本、保运转、维护稳定、脱贫攻坚和各项事业发展。

四是规范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债券资金。认真开展政府债务规范性管理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前置条件必须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已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必须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积极争取自治区代发政府债券的支持力度,争取自治区下达置换债券资金 0.5亿元、新增债券15.2亿元。新增债券重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扶贫脱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为全地区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打下发坚实的基础。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地委、行署的要、各族群众的期望和各项事业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运行过程中依旧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不足,质量明显下降、财政“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压力剧增、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额度依旧过高,资金效益未能及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地区财政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地区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紧盯目标,落实组织收入纪律,优化收入结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地委的工作安排,紧盯组织收入任务目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协调和支持税务部门加大税收征管,联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收收入调研,统一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 73.3亿元,增长15%;以落实组织收入纪律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县市财政收入征缴的监管,以做实财政收入为工作底线,坚决杜绝“虚收空转”等行为;将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中之中,明确2017年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目标,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培植财源、加大税收稽查等措施,把非税收入占比降下来,提升财政收入可持续能力。

(二)明确方向,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的保障顺序必须是“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地、县财政资金一律不准用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年度内基本支出、运转支出不得留有硬缺口,下半年新增自有财力和上级新增的财力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人员支出、运转支出和重点支出;加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执行力度,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会议、培训、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开支;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加快沉淀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和督导机制,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加快沉淀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管,加大监督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实施严格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增加全地区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敬畏心,全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落实深化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中财政改革要求,确保各项改革进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三结合”发放方式,及时总结发放中好的经验和问题,对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的部门和县市,要及时督导和纠正;推进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对部门预算单位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对年度内拨付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政策、标准、享受范围进行公开,更大范围的接受监督。

(四)规范管理,落实自查整改,防范债务和金融风险

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红线和底线。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充实力量,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成立政府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政府及其部门政府债务管理职责制定、完善和细化政府债务内控制度、政府举债权力制约制度和政府举债行为监督体系;按照“不能产生新的政府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和不能为化解风险而产生新的风险”的原则,认真研究,周密安排,严格要求,认真开展全地区隐性政府债务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通过年初预算全额安排、重大事项及时追加、安排使用经财政部批准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防范因维护稳定可能形成的隐性政府债务,确保绝不出现维护稳定方面政府债务的政治纪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持续贯彻地委扩大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监督,全力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为喀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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