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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点击数:

关于喀什地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4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地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喀什地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6亿元,增收6.39亿元,增长11.14%,完成了自治区、地区确定增长10%的目标任务。2016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25%,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6个百分点;

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0.3亿元,为预算的98.67%,增支70.17亿元,增长16.7%。功能科目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0.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11.0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6.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29.99%;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8.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下降7.5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7.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28.27%;教育支出完成115.7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4.7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完成65.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92.6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3.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5.06%;农林水支出完成91.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52.92%;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5.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6.91%;城乡社区支出完成9.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49.95%;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6.6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3.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3.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下降1.86%;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0.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0.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3%,下降53.66%;其它各项支出完成4.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增长13.1%。

2、超(短)收收入安排情况

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短收0.07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地区本级、喀什市、莎车县等9个县市超收0.5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疏勒县、疏附县、巴楚县3个县短收0.66亿元,相应调减支出。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自治区下达全地区转移支付补助410.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3.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6.32亿元。

4、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7.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6亿元,自治区下达全地区各项补助41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3.04亿元,上年结余4.28亿元,调入资金4.5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亿元。支出总计501.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3亿元,上解支出1.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61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6.65亿元,净结余为赤字0.04亿元。

(二)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6%,增长84.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72亿元,为预算的83.23%,增长50.48%。功能科目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增长19.2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增长22.76%;教育支出完成4.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下降4.7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增长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0.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下降18.1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完成3.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增长190.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1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下降12.0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0.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下降56%;城乡社区支出完成0.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下降67.44%;农林水支出完成9.1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增长479.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0.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增长21.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0.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下降14.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0.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3%,下降54.5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0.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31.2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0.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下降9.4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0.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4%,增长54.55%;其它各项支出完成0.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增长160%。

2、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超收60  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已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自治区下达地区本级转移支付补助32.3亿元。其中: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28亿元。

4、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初经人大工委审议通过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9.58万元,年中因增加专项及财力补助,增人增资等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5.73亿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37.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亿元,自治区各项补助32.3亿元,上解收入0.21亿元,上年结余2.89亿元,调入资金0.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9亿元。支出总计32.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2亿元,补助下级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5.59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6.01亿元,净结余为赤字0.42亿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地区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基本情况

全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05亿元,完成预算的92.84%,减收3.26亿元,下降17.8%;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42亿元,为预算的97.9%,增支1.75亿元,增长8.9%。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2亿元,主要包括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彩票公益金和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转移支付。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3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05亿元,自治区下达专项7.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75亿元,上年结余2.14亿元,调入资金0.06亿元。支出总计36.7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1.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8亿元,上解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3.51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0.46亿元。

(二)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基本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04亿元,完成预算的80%,下降73.3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4亿元,为预算的97.09%,下降62.81%。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自治区下达专项3.28亿元。主要包括彩票公益金和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转移支付。

3、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16年初经人大工委审议通过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为0.36亿元,年中因增加专项等因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44亿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3.7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04亿元,自治区下达专项3.28亿元,上年结余0.42亿元。支出总计3.6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9亿元,调出资金0.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1亿元。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8.98亿元,为预算的114%。其中:保险费收入88.4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9.44亿元,利息收入1.23亿元,其他各项收入19.87亿元。

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6.76亿元,为预算的104.4%。

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91.1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8.98亿元,上年结余52.16亿元。支出总计116.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38亿元。 其中:

企业养老保险收入22.1亿元,支出23.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8.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6.33亿元,支出4.1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2.8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1.21亿元,支出15.2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3.92亿元,支出49.7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4.1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5亿元,支出1.6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0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入18.78亿元,支出18.8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47亿元;失业保险总计2.51亿元,支出2.2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82亿元;工伤收入1.28亿元,支出1.1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54亿元;生育保险收入0.5亿元,支出0.46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17亿元。

四、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地区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万元,为预算的136.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2万元,为预算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1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支出总计11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万元,调出资金2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累计结余2万元。

(二)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97万元,为预算的144.78%。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97万元(含调出到公共财政预算20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2016年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16年自治区下达并经人大审议通过喀什地区政府债务限额83.73亿元,较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增加19.63亿元。截止2016年末,全地区政府债务余额70.41亿元,其中:2014年底清理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26.61亿元、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券43.8亿元。2016年当年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券8批共计35.7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5批共计19.79亿元、新增债券3批共计16亿元;全年支付政府债券利息及相关费用0.36亿元。

2016年第三批新增债券1亿元、第六批置换债券3.17亿元申请已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批,年底前实际到位第三批新增债券10000万元,转贷莎车县4980万元、疏附县2000万元,叶城县2020万元,巴楚县1000万元;第六批置换债券31700万元,转贷喀什市21700万元、伽师县188.9万元、英吉沙县4411.1万元。同时2017年申请自治区第一批置换债券1673.73万元,实际到位1600万元,转贷泽普县182万元、巴楚县1418万元。

截止2016年末地区本级存量债务4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9万元,一般债务102万元,本级无新增债券。

六、2016年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时刻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四个意识”为统领,紧盯地委扩大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坚持收支并重,不断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收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营改增”改革、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高度重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在全疆财政收入总体负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6亿元,增长11.14%

(二)全力保障基本和重点支出

充分发挥财政“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作用,结合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维稳等需求,充分运用盘活存量、整合专项、吸引社会资金、申请债券资金、运用政策性银行政策支持等方式,统筹谋划和安排财力,将支出重心放在项目规划确定和加快项目工程进度上,全力保障各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确保基本支出需要,筹集资金30.21亿元,及时足额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基本工资和艰边津贴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全面落实全民健康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惠及全地区各族群众;二是教育支出完成115.77亿元,增长4.72%。将农村学前三年适龄幼儿纳入免费教育保障范围,提高农村学前免费教育保障标准,实施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三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完成65.72亿元,增长92.67%。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最低标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支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四是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3.82亿元,增长5.06%。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人均420元,实施南疆地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将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五是农林水支出完成91.05亿元,增长52.92%。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政策,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安排新增债券资金12亿元用于扶贫攻坚支出。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好新增债券申请、使用和付息工作规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管理,及时签订债务解除协议,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算体系,政府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阳光、透明财政初见成效。明确财政存量资金的范围和口径,2016年地县财政盘活存量资金13.69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重点用于保障维护稳定和扶贫攻坚支出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7.42亿元,节约率8.45%。纵深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全过程监管,完成地直部门772个基建项目的全面评审

(五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严格执行清费政策,落实好自治区取消、减免、缓征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工作;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实现纳税人税负整体下降;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213个,涉及金额2.81亿元;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年开工建设PPP项目35个,投资额184.07亿元;加快地区融资平台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工作,整合全地区24家国有公司股权,形成了以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总公司、涵盖各县市国资平台的融资平台框架。

(六)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不断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自觉接受地区人大工委、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人大和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落实。

总体来看,2016年财政运行平稳,确保了稳定、保证了运转、惠及了民生、促进了发展、助推了改革,这是地委、行署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地区人大代表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及全地区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对我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影响加大,财政收入增幅趋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安居、暖心、兴边、安全九项惠民工程的落实和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薄弱等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加以解决。

七、2017年喀什地区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自治区关于编制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精神,我们编制了2017年喀什地区财政预算草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67.65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63.76亿元增收3.89亿元,增长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266.1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67.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5亿元,自治区预告知转移支付补助189.3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5.95亿元,调入资金2.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亿元。支出总计267.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13亿元,上解交通专项等预计1.18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23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2.1亿元,增收0.13亿元,增长6.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22.3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为22.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亿元,自治区预告知转移支付补助14.4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5.58亿元,调入资金0.03亿元,喀什市上解收入0.1亿元,支出总计为22.37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全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安排11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15.05亿元减少4.05亿元,下降26.91%;政府性基金支出建议安排8.5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11.5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46亿元,上级预告知转移支付补助0.04亿元,调入资金0.02亿元。支出总计11.5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8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94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安排0.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建议安排0.1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为0.1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05亿元,上级预告知转移支付补助0.01亿元,上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0.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15亿元,基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93.1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2.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5.23亿元,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4.97亿元,其他各项收入0.9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6.91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57.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17亿元,上年结余 64.73亿元。支出总计86.91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累计结余70.99亿元。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1、全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50万元,其中:医药行业利润收入260万元,建筑行业利润收入125万元,农林牧渔企业利润收入104万元,其他行业利润收入6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建议安排55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5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05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5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地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38万元,其中:医药行业利润收入260万元,建筑行业利润收入125万元,农林牧渔企业利润收入92万元,其他行业利润收入6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建议安排53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6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0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38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八、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的措施

2017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实现“三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着力之年,谋划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是优化结构促增收。重点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收入的比重,挤干非税收入水分。通过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密切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强化重点税源监管,全力挖掘新生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二是千方百计保支出。由于财政收入结构的不合理及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各县市尤其是地区本级财力缺口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日益尖锐。经测算,截止目前地区本级财力缺口已达3亿元。我们将紧紧围绕总目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四保一压”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维护稳定支出。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一经审批后,原则上不办理追加,对确需解决的重大支出事项,主要通过优化存量,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勤俭办一切事业。层层落实支出责任,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创新驱动谋发展。围绕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的目标,充分运用市场化工具和手段,深化投融资工作。大力支持阳光集团做大做强,强化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重点加强对维稳、交通、水利、城镇化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双语幼儿园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和做好融资工作。继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用活PPP引导资金,加大对今年新建交通项目PPP模式推进力度,对收益稳定、市场化程度高的新建项目优先采取PPP模式。

四是真抓实干强管理重点推进部门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盘活消化、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检查考核机制。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各部门单位“先斩后奏”,彻底杜绝“花钱不管来路、签字不管风险、财务不管责任”的做法。

五是强化监管保安全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着力从制度、程序、管理入手,综合治理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坚决查处并禁止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坚决查处并禁止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坚决查处并禁止利用资金和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坚决查处并禁止私设小金库;坚决查处并禁止公款私存;坚决查处并禁止白条、假发票及不合规发票入账核销虚套现金;坚决查处并禁止个人、企业套取财政资金;坚决查处并禁止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六是严肃作风抓队伍。干部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充分认识干部作风不实这个最大敌人。对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坚持事不过夜,杜绝工作棚架、浮在面上。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我们将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区人大工委的监督和支持下,以革故鼎新的勇气、奋发进取的锐气、依法理财的正气,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喀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末累计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末累计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转移支付制度:是为了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由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可分为:中央对自治区的转移支付制度、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两个层次。现阶段,中央对自治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其他专项转移支付等。

增收和超收:增收是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是指财政收入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简称,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种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多样,如BOT(建设-运营、转让)、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与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

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逐级提出、并经同级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上限,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和政府债券。地区政府债务限额额度由自治区确定,同时地区要在自治区确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全地区的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审议。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在2013年6月份审计认定的基础上,2014年末经审计、财政部门清理甄别后的全地区政府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国务院、自治区根据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或有债务余额以及新增债券、债务偿还、债务逾期等情况,测算各地综合债务率、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或有债务率等指标。对综合债务率低于100%,但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有一项高于100%或者或有债务率高于15%的地区,列入风险提示名单;对综合债务率高于100%,或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两项同时高于100%的地区,列入风险预警名单。列入风险提示名单的地区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列入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

请予以审议!

附件:1、2017年人大报告数据(亿元)

             2、2017年喀什地区地方财政预算表

              3、2017年喀什地区本级地方预算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表

                5、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7、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9、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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