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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1313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9-23 文号 喀署办发〔2021〕6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自治区驻喀有关单位、企业: 地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自治区驻喀有关单位、企业:

地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喀什地区关于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邮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喀什地区物流运行环境、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力争通过构建现代化物流运行网络、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关键环节改革等有效措施,实现物流成本整体明显下降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0号)要求,现结合喀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的紧迫性

喀什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门户,地处全国交通路网的末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物流集散和枢纽作用。截至目前,全地区拥有物流园区11家,A级物流企业3家,托运部202家,货运企业532家,货运车辆20259辆;铁路、公路、民航货运总量2574.85万吨,其中:铁路货运量1016万吨、公路货运量1558万吨、民航货运量0.85万吨;邮政快递业投递量3454.14万件,揽收量513.9万件。总体上看,喀什物流产业总体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物流发展现状与新时期战略定位还不相匹配,市场保障要素还不到位,物流运输组织性较弱,专业化物流园区数量和A级物流企业数量较少,物流信息化程度较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物流效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阻碍了喀什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措施、落实政策,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全地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重点、强化改革,全面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一)构建高效物流运行网络,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区内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在物流组织模式上,按照《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快推进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建设,合理布局疏勒、疏附、巴楚、莎车和塔县物流枢纽副中心,发挥喀什综合保税区、喀什远方国际物流产业园、莎车县疆南农贸市场、巴楚公路物流港、润东国际综合物流中心作用构建完善物流组织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网络。充分抓住喀什南疆区域中心建设和中欧班列集结优势,以及喀什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统筹规划和推动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喀什国家绿色物流示范产业园、喀什综保区外贸加工和多式联运集拼集运中心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喀什地区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物流产业聚集发展,加快物流相关专项规划与航空货运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管理。各县市依托当地特色产业打造专业物流园区,商贸市场建立设置公共货物装卸停泊点、集散配送中心,打造由面到点的物流集散网络。研究编制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长期规划。中心城区以远方公路港、远方国际物流港、曙光国际建材、曙光农博城、库克兰水果批发市场,拓展延伸至喀什北铁路货场、打造喀什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各县市依托当地特色产业打造专业物流园区,商贸市场建立设置公共货物装卸停泊点、集散配送中心,打造面到点的物流集散网络。研究编制喀什地区交通枢纽布局规划。重点做好交通枢纽场站、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公路、铁路、航空与城市公共交通的相互衔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2.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加快喀什远方国际物流产业园快递园区建设,引进京东、顺丰等国内知名网络销售快递企业和快消品牌企业在我区设立物流节点仓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喀什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经营快递业务的所有区域总仓及分拨配送中心落实入驻园区。推进远方公路港建设网络化与智能化的仓储设施,为入驻的快递、电商、物流企业提供智慧仓储、快速分拣等服务。在喀什远方国际物流产业园成功申报自治区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基础上,再重点培育1—2个物流园区,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示范物流园区。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

3.加快建设冷链物流设施。(1)依据《自治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在各县市统筹规划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在喀什市、伽师县、莎车县建设集加工、仓储、冷链为一体的物流园区。支持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降低农产品冷链物流成本。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支持昆仑公司、曙光农博、深喀农业等企业发展,借助供销社、邮政等力量,建立乡镇和重点村营销网点,联合涉农主体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设立农特产品预处理中心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开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无缝隙冷链配送。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4.加强应急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在各县市合理布局建设医疗、防疫、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和即时快速配送设施设备,整合储备、运输、配送等现有各类存量基础设施资源,积极推进全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工信局、粮储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完善城乡配送设施。(1)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抓手,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基层群众消费,建立和完善以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为主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推广“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交通运输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强与邮政、快递企业的深度合作。交通运输企业积极承接县、乡、村三级快件运输业务。改造既有县、乡客货运站场,拓展邮件快件中转分拨、运输配送服务功能。开展“客运+货运”两网合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客运班线网络和运力资源,支持和鼓励客车代运邮件快件业务,降低配送成本。引导企业开通城乡货运物流专线,不断提高线路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支持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向乡村延伸,整合商贸、邮政、交通、供销社、粮食、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存量设施资源,拓展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功能,升级改造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加快建设以县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继续实施“邮政在乡”“快递下乡”等工程,提升乡镇邮政、快递网点服务能力。各县市按照每万人至少布局4—5家城市快递末端网点,利用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商店超市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村委会现有场所资源,建设村级快递服务站(点)。莎车县要加快推进农村三级快递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全地区力争实现95%以上建制村通快递服务。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推动物流设施设备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

6.加强多式联运设施设备建设。加快铁路专用线、公铁空装卸设施设备等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升级,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围绕中欧班列、南疆铁路加快推进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加快推动疏附、疏勒、巴楚、莎车和塔县物流枢纽副中心等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民航喀什监管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7.推进铁路专用线及货运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莎车、巴楚物流枢纽副中心,喀什国家绿色物流示范产业园、叶城矿产品加工储运集散中心、泽普石油化工物流产业园等铁路专线及货运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喀什经济开发区至铁路北站、喀什国家绿色物流示范产业园、喀拉图斯矿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8.推广“一单制”。规范发到端短驳收费标准,由铁路合作单位新铁外运组织对货物接取送达区段进行招标,严格招标流程,规范同一区域、同一发站、同一货物运输费用,为企业提供透明公开短驳市场价格,明确非路产专用线(专用铁路)费用。确定铁路专用线服务费参考价格,为物流企业提供参考。推动集装箱公铁联运领域率先实行“一单制”。

牵头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9.推广运用物流标准化设施及装卸器具。(1)引入、培育和鼓励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共用托盘、货架、包装箱等器具。鼓励物流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架、叉车、配送车辆等物流设施设备,推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减少重复掏箱装箱。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2)做好自治区《农产品冷链物流质量服务规范》《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化应用落地承接,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鼓励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推广使用冷藏箱等便利化、标准化冷链运输单元。支持远方、华凌、曙光、库克兰等大型市场开展智能仓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净菜车间、馕产业等重点行业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探索社会运输资源整合,推广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提高运输服务供需匹配效率,降低物流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10.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1)跟踪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工作安排,积极推动线上办理签注,优化大件运输跨地区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负责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2)推动快递企业“一照多址”改革,积极引导各快递企业在所在地的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多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一照多址”方式提交登记申请,简化快递企业登记手续,降低快递企业开办成本。精简快递分支机构办理手续,全面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持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企业注册登记“零见面”“零成本”。对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企业延续换证期限给予适当的放宽,避免因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许可证到期作废。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政资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1.科学有效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符合车型。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藏公路新疆段执法支队

12.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力量,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运站场等区域,重点打击盗抢车货和偷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优化货物通行治安环境。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公安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3.优化城市配送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提升城市物流管理水平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19〕422号),制定本地区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管理。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采取运输车辆外观、人员着装、货物包装要素“三统一”方式,逐步建立集约化配送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发展公共配送中心、智能快递箱等无接触技术装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仓储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应用,发展包括智能快件箱配送服务新业态。加快在小区、学校、商业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设智能投递箱,推广“无接触”服务方式。由寄递物流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相应的寄递物流车辆平急通行证件,对应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安排各级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对车辆实行快速有效通行。

牵头单位:地区公安局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推进通关便利化。以推进中欧班列通关为重点,结合中欧班列开行和边境货物进出关时序,在合理时间范围调整海关监管作业时段,实现货物运输组织与监管查验同步推进,缩减货物通关时间。推动口岸等场所作业单证无纸化,压缩单证流转时间,提升货物进出港效率。严格按照国际甩挂车辆进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流程,充分发挥甩挂运输优势。持续推进进出口“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对不合理或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的,按规定予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验核。推广和复制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政策,扩大适用政策的口岸范围。

牵头单位:喀什海关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外事办(口岸委)、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15.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支持铁路部门加快铁路市场化改革,选取铁路货运需求量大、运输供求矛盾较突出的铁路线路(含集疏运体系)开展铁路市场化改革综合试点,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投融资、货运定价、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绩效管理、运输组织等改革。执行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资产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办法》,引进第三方投资单位,补强货场货运设施,提高货场发运、到达、仓储、配送能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招商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四)加强土地和资源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16.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建立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目标,从土地审批、供应、利用、监管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方面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审批效率。保障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铁路用地划拨供应,盘活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做好供地保障。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探索政府负责土地平整并建设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企业负责建设经营性物流基础设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约定土地物流用途、开竣工时间等,鼓励物流供地,除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出让外,可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出让相结合的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在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将农产品烘干、晾晒、保鲜存储、分拣包装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行乡镇级备案。

牵头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地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17.完善物流用地考核。物流项目直接用于物流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其性质可以认定为工业和仓储用地,符合国家工业用地出让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执行。指导地方政府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如: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牵头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8.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支持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地区政资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会同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完善银企合作服务体系。建成集银行融资、信息共享、保险保障、产供需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保险、融资担保业务“一站式”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

19.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放大作用,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按照融资担保公司、承贷金融机构、所在地政府以70%、20%、10%的代偿比例,设立地方政府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引导和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落实常态化年审和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年审和排查,确保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

20.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对挂车减半车辆购置税等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理涉税缴费业务。落实增值税降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税收监管,做好对物流企业的征收管理,切实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健康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地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21.降低货运车辆公路通行成本。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喀什公路管理局、叶城公路管理局、新疆交投喀和分公司

22.健全物流领域收费调节机制。(1)政策支持地方财政资金补贴物流运输企业。鼓励铁路和多式联运企业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执行已调整的20项收费费目,取消的14项收费项目(抑尘费、自备车管理费、阿拉山口口岸建设费、冷藏车空车回送费、铁路码头使用服务费、防风网使用费、冷却费、分卸作业费、D型长大货物车使用费、货车篷布使用费、机械冷藏车制冷费、翻卸车作业服务费、清扫除污费、验关手续费、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降低的5项收费费率项目(装载加固材料使用服务费费率、接取送达费费率、取送车费费率、运杂费迟交金费率、延长货车装卸车时间和降低货车占用费),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政策。

负责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2)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严格执行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对目录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铁路专用线服务价格行为规则,规范铁路专用线、倒短、自备车维修服务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严禁通过提高或变相提高其他收费的方式冲抵降费效果。配合自治区推动中欧班列经营服务手续标准化,清理不合理收费。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23.规范延边口岸收费。依据2019年11月2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降低我区部分道路运输单证价格的复函》,红其拉甫、卡拉苏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收取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行车路单费,收费标准2.5元/张,清单外无收费项目。落实自治区降低集装箱进出口常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外事办、喀什海关、红其拉甫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卡拉苏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24.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执行自治区完善后的涉及物流领域收费目录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及时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认真落实自治区收费行为规则和指南。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对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或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民航喀什监管局、喀什海关

(六)加强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25.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积极配合自治区扩展新疆交通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建立新疆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完善信息接口等标准,推进物流信息汇聚,为决策分析提供支撑。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航空、口岸等部门及园区(中心)、公共配送中心的物流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按照安全共享和对等互利的原则,推动铁路企业与货运场站、物流园区(中心)、物流企业等信息系统对接。积极参与全疆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最大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工信局,民航喀什监管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

26.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对出厂前已安装符合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运车辆,任何单位不得要求重复加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减轻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成本负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重复加装定位装置和规范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27.积极融入中欧班列高质量开行。筹划组建国有化喀什地区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与乌鲁木齐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及中欧班列沿线城市对接合作。积极推动“和田—喀什—乌鲁木齐集拼集运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采取每周定班和不定期加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运行,每周定期开行一班,急件或达到整车可每日临时加挂。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地区工信局、喀什海关,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货运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28.培育骨干物流企业。(1)鼓励远方物流、润东国际综合物流中心、华凌物流港等物流企业采取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方式壮大物流龙头企业,加快集约化发展步伐,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对口援疆四省市和陕西西安、四川成都、江苏南通合理布局建立喀什地区前置仓,逐步降低喀什地区农副产品物流成本。

负责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

(2)严格落实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相关法规和标准,鼓励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

29.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发挥援疆省市优势,引进大中型物流企业,在喀什地区建立分公司。支持深喀农业、昆仑公司加快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重点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生物药品和金属、矿产、建材加工等行业供应链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现代化供应链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的现代供应链,增强喀什地区产业参与全国产业链分工合作能力。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商务局

30.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大力推进喀什地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由阳光新跃物流负责喀什综合物流平台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整合地区物流行业资源,不断提升喀什地区物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大数据局

31.积极发展绿色物流。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物流作业环节绿色化,使物流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绿色物流与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共同构成一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经济循环系统。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每年定量淘汰一批老旧车辆,新增一批新能源汽车,实现物流车辆运输的无污染化,减小环境压力。整合提高辖区内物流园区、龙头物流企业的运营能力,推动园区在多业融合、多式联运、共同配送、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公共平台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力争年底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达500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新增20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

牵头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降低物流成本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3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地区发改委和交通运输局共同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喀什地区物流降本增效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任务台账、加强督导和宣传引导、定期召开推进例会、加强物流行业统计监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等措施,促进各部门协调联动,确保物流降本增效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33.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地委、行署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物流降成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4.夯实行业基础。加强各级各类商贸物流行业组织及社团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数据支撑。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商贸物流标准推广、商贸物流企业咨询评估、人员培训、业务咨询及行业自律等方面工作,全面夯实商贸物流行业各项工作基础。

 

文件下载:关于转发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喀什地区关于促进物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