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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1193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8-13 文号 喀署办发〔2021〕58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

 

根据《关于推进喀什地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20〕71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整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督办通知》要求,为全面提升喀什地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确保喀什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解决当前喀什地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突出矛盾,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综合治理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民宿、夜市、餐饮、酒吧等村民自建房经营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工业园区企业、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分类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健全电动车、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培训等新材料、新业态的安全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从标准、技术、管理上前置火灾预防措施,提升本质安全。

1.2021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地区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调研评估,综合研判喀什地区发展建设和火灾风险情况,深入剖析隐患成因和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对策和建议,将100万元公共消防安全评估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各县(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根据自治区工作通知要求,成立喀什地区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委员会的协调议事作用。(牵头单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3.2021年,在喀什经济开发区组建消防监督执法机构,保障办公场所和基本消防业务经费,切实担负起经济开发区的防火监督、消防宣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4.将喀什古城旅游景区等、高层建筑、工业园区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打通“生命通道”纳入2021年整治范畴,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措施,逐一排查整治,列出“两个清单”,确保风险可控。(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住建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行业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5.各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沿街店铺、“九小场所”、出租房等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喀什地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6.持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达标验收,充分发挥消防机构专业技术优势,加快启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优先解决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持证率较低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教育、民政、卫生等行业监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7.统筹解决打通“生命通道”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民防空办公室、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研究解决喀什地区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将涉及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的事项纳入研究范畴,在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中,在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为民办实事中,科学合理解决城市发展遇到的涉及消防车通行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公安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行业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二)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各级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应用信息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基层扑救火灾能力,有效加强基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完成县(市)政府、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任务,成立消防安全专兼职机构并实体化运行,明确消防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7月15日前)

2.按照“专兼结合、有人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名干部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3577名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有依托、有人管、有作用”。 (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8月30日前)

3.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平安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创建等检查考核内容,各级政法部门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事故等关键性指标的硬性约束,分值比重不少于2%。(牵头单位:地委政法委、地区乡村振兴局、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将消防工作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发动基层力量,综合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台“消防网格化模块”,强化末端消防管理。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消防安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乡村车间、农家乐(民宿)、娱乐场所、幸福大院等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牵头单位:地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民政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5.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等纳入城中村、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为民办实事项目,提高消防安全技防措施,2021年,完成全部农村住宅电路改造任务,各县市同步推广20%的农村居民住宅安装独立式一氧化碳感烟火灾探测器。(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煤改电办公室、住建局、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6.加强乡镇政府专职队和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分别依托武装部民兵、治安联防队员、村警务室民警、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等,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农村志愿消防队,通过健全业务培训、训练演练制度,规范应急联动处置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三)不断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逐步解决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欠账”、完好率较低,消防站建设“欠账”、“空心化”“边缘化”等问题等突出问题。

1.完成疏附县广州工业城、疏附县国际物流产业园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泽普县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住建部门负责修订完善地区法规,进一步明确市政消防水源、取水码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监督检查等责任,消防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协助开展水源普查,提出合理建设计划。2021年,各县市完成1016个市政消火栓、96个消防水鹤新建(补建)任务。各县(市)应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码头等)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河流治理、老旧小区改造范畴,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牵头单位: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3.2021年,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将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实施,充分考虑消防站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所有消防站建设用地选址审批工作,新审批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20亩。(牵头单位: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0日前)

4.自治区发改委已将9个新建消防站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各县市政府需将新建消防站建设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1年,喀什市(曙光国际消防站)、伽师县(1个新建消防站)政府各配套120万元,叶城县(1个新建消防站)政府配套81万元;2022年,疏勒县(战勤保障消防站二期)政府配套204万元;喀什市(1个新建消防站)、莎车县(1个新建消防站)、麦盖提县(1个新建消防站)政府各配套92万元;2023年,岳普湖县(1个新建消防站)政府配套92万元;2025年,巴楚县(1个新建消防站)政府配套92万元。(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5.2021年,完成喀什古城卫星消防站用地选址和建设工作,保障建筑租赁、装修改造、车辆装备器材(2辆小型消防车、10人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防业务经费(人均每年3.5万元)等经费。2022年,完成喀什古城西片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保障建筑装修改造、车辆装备器材(2辆小型消防车、10人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消防业务经费(人均每年3.5万元)等经费。(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喀什市人民政府、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喀什古城卫星消防站,2021年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前喀什古城西片区小型消防站)

6.2021年,完成16个现有消防站166名合同制消防员招录任务;按照6个消防站(包括伽师县1个、叶城县1个、喀什市3个、疏勒县1个)建设进度,同步完成150名合同制消防员招录任务。各县市制定消防员优待政策,加强对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保险、伙食费等保障力度,增强消防救援队伍吸引力。(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提高国家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1.2021年起,各县(市)在保障消防救援队伍人均每年3.5万元消防业务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必须将消防车辆装备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基本防护类、特种防护装备100%的配备和日常消耗性装备器材的更新。(牵头单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起逐年纳入财政保障)

2.按照消防救援局对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地震灾害消防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重型地震救援队的装备器材(缺配50676件套装备,预算金额约71202530元),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向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积极争取地震灾害消防救援重型专业队的装备。(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betway88w开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至2025年,按计划逐年纳入财政保障)

3.根据消防救援局对推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当前抗洪抢险实际需求,喀什市、莎车县、麦盖提县足够保障资金用于采购消防救援大队抗洪抢险专业队器材装备。(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喀什市、莎车县、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2021年,地区行政公署、各县市按照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基础工作任务指标,完成地区级、16个消防站和4个新建消防站(喀什市曙光国际消防站、喀什市东城新区消防站、喀什市北部产业园区消防站和莎车县城南消防站)的执勤车辆和装备配备任务。(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betway88w开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5.“十四五”期间,各县市按照车辆装备器材缺配、损耗总数的30%,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新建消防站的车辆装备和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山岳专业救援队的专业救援装备的配备任务。同时,2023年前,各县市逐年完成32辆超期服役消防车的淘汰更新,将淘汰的消防车配备至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牵头单位: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起逐年纳入财政保障)

(五)不断加强完善地震等灾害信息队伍建设。

1.在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偏僻,且易形成“信息孤岛”的行政村由村干部担任灾情速报员。各乡镇指定一名干部负责下辖村镇灾情速报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确保担任灾情速报员人员24小时通信畅通,各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培训、训练和考核乡镇工作。结合地区维稳工作实际,与维稳指挥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建立灾情信息速报、卫星电话值守、救援向导、协助救援等工作机制。在突发地震等灾情断网、断电时,实现受灾信息高效准确上报,政府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信息,更加精确调派救援力量。(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2.按照“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装备标准,配齐配全乡镇卫星电话及简易应急包。针对地震带沿线重点县区贫困乡镇,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提高速报员队伍建设的主动性,提高工作岗位热情,协调加强日常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3.研究制定喀什地区“轻骑兵”和灾害速报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培训方案,成立灾情速报管理、培训机构并实体化运行,明确县(市)、乡(街道)、社区(村)三级灾情速报员职责和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县县(市)、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年终绩效考评范畴,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遏制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喀什地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办法,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体制,重点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将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训练与战勤基地等列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积极争取援疆项目资金、中央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等,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办法,促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持续发展。

(三)严格跟踪问效。行政公署将各县(市)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范畴和年终绩效考评范畴,加强对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行政公署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有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整改结果的考核问效力度。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的通知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对《2021年喀什地区消防安全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