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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1184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8-11 文号 喀署办发〔2021〕6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持续做好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49号),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和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促进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动态监测劳动力底数,确保每个具备就业条件的劳动力全部实现一人一岗,实现“量”与“质”同步发展。巩固拓展54.7万名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稳岗就业成果,稳定3万名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接续发展产业,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劳动力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在产业发展布局和乡村振兴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及时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使有就业意愿的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符各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实现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增收。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坚持地县乡村四级书记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就业专班具体落实,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各成员、各行业、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坚持平稳过渡。坚持优先理念,保持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提高就业稳定性,实现扶上马送一程。

坚持扩面提质。坚持量质并重,切实把每个劳动力情况摸清摸透摸准,结合劳动力就业意愿、技能状况、年龄阶段、家庭情况等,在困难帮扶、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扩大就业帮扶覆盖范围,健全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提高就业帮扶水平,提升就业质量。

坚持培训支撑。将培训作为强基固本工程,推动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地区“十大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等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基础素质培训,做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坚持就业自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需求,丰富就业形态,创新就业方式,尊重个人意愿,自愿就业,自主择业。

坚持协同联动。整合各行业部门优势资源,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1. 支持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把发展产业作为就业的主要途径,围绕“十大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一产就业潜力、扩大二产就业规模、增加三产就业容量,以产业发展拓展更多就业岗位,推进产业促就业。

一是提升一产就业。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引导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粮棉蔬菜饲草规模化种植、林果规模化生产、畜禽规模化养殖,实现一产就业。围绕乡村形成的种养大户、合作社鼓励农村劳动力从事春种、夏管、秋收,林果管护、畜禽托管托养、饲草料种植加工等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二是优化二产就业。围绕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各县市要确定1-2个除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外的劳动密集型主导产业,立足优势资源有针对性的大力发展馕产业、纺织服装、电子元器件组装、鞋帽、假发、玩具、建材等,构建集群化发展格局。继续发挥园区企业、乡镇产业园企业、乡村生产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优势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增加工业企业数量和规模,支持现有企业增产扩能,扩大就业容量,吸纳更多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延续支持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底。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招商局

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三是扩大三产就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住宿餐饮、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托幼、邮政快递等行业,依托各类城市客运旅游交通企业、旅游经营企业、馕文化产业、旅游景区管理企业、住宿、餐饮、特色产品销售等旅游服务企业,以及发展农牧家乐、民宿等实现就业,围绕本地特色民族手工业、传统手工艺制作实现就业,支持脱贫人口通过“互联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网约车等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实现人年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地区招商局、国资委、工商联、工信局、馕办、民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2. 抓好固定项目投资带动就业。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国家规定,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更多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过程中,优先安排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众从事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不少于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依托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工程类施工企业、劳务合作社、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就业。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管单位,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3. 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发展“巴扎经济”“早夜市经济”和“小店经济”,支持脱贫人员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商店、小饭馆、小作坊、小修理、小运输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安排、就业援助金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建立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引进一批返乡入乡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以乡情亲情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就业创业,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引进人才及其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在脱贫县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支持各县市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就业作坊、合作社。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税务局、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4. 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畅通进出机制,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积极开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加强岗位统筹管理,保持同一区域内类似岗位间聘任标准、待遇保障水平等基本统一。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林草局、畜牧兽医局、残联,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二)加大有组织转移劳务输出就业。健全有序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输出人员提供便利服务。严格落实“差额补缺”机制,在确保现有输出规模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务工就业需求,形成本县市就业需求清单,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做好人员储备和有序输出工作。充分发挥对口援疆和南北疆对口帮扶机制作用,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公司的优势,大力开发疆外就业岗位,建强疆内喀什籍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挥部及11个地州工作站,建立岗位信息共享、发布和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与疆内各地州、兵团的对接,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完善帮扶关系、优化帮扶方式,打造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各县市要做好外出务工劳动力的组织动员,建立常态化输出人员信息库,严把政审、体检、培训关,配齐配强带队干部,做到安全有序输出。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确保输出人员输得出、留得住、稳得住。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各县市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打造1至2个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如“喀什馕产业园”等,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容量。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委政法委、组织部,地区公安局、卫健委、馕办,疆内喀什籍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挥部,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三)倾斜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各县市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落实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中70%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协调对口援疆省市动员各类企业到安置区投资兴业,创办就业帮扶企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能力。支持安置区内的园区扩大就业容量,建立完善以劳奖补、劳动就业与各类帮扶措施相挂钩的联动机制,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动员搬迁群众到岗就业,全力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招商局、住建局、就业培训局,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发展。坚持人才优先,健全劳动者素质提升长效机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训更高技能水平、更好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更强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劳动者队伍,着力缓解结构性矛盾。

1.大力办好县级技工学校。实现县市技工学校全覆盖,把成人与国民全日制技工学校分设,坚持党管教育、促进就业、全面覆盖、按需施教、开放多元的原则,推进县级技工学校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坚持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通过3-5年时间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和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轮训一遍,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技工学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2.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以技工院校为主体,采取“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单位“模式,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对农村劳动力实施“培训+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产业、培训+创业“的分层分类培训。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加强林果业、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业疫病防治等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对有意愿到乡村的卫星工厂、农业合作社、片区工厂等经济组织就业的,开展务工常识、劳动纪律等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和专项就业技能培训。对在乡村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办小商店、小饭馆、小修理店、小作坊、农家乐等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针对性开展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特色烧烤、馕制作、客房服务、美容美发、乡村旅游、汽车修理等创业培训。对有意愿转移到城镇、企业、产业园区就业、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转移到援疆省市及其他省市企业就业的,开展钢筋工、砌筑工、模板工、架子工、电焊工、缝纫工等专项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草局、畜牧兽医局、喀什技师学院,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五)抓好就业扶持政策落地。5年过渡期内,保持就业扶持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的,继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落实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就业扶持政策。对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群体有序转移就业的,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政策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对组织开展有序转移输出的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同时,对于吸纳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企业园区等,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引导支持企业优先留用。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乡村振兴局、税务局、财政局、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六)强化就业服务。对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到企业就业的,指导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台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失业的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优先开展转岗培训、优先推介就业岗位、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尽快帮助实现再就业。把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作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优先服务对象,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开设专栏,按照地州市月月有活动、县市区周周有招聘的要求,开展“十百千万”系列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精选适合脱贫人员需求特点的行业企业和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支持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更好就业创业。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七)强化就业失业动态信息监测。依托“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平台”、“自治区培训就业全覆盖系统”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以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群体为重点,在2020年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按月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维护好就业现状和工资收入,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去向清、工资收入清。在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人社、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对失业人员、不稳定就业人员、已稳定就业月工资未达到1620元、已稳定就业月工资达到1620元以上的,实行“红、橙、黄、绿”四色预警,对监测失业人员及时启动就业援助,落实动态清零机制;对收入不达标和岗位不稳定的,通过调整工作岗位、增加副业收入等方式巩固提高就业质量。对新增有就业需求的,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适合的岗位信息、1次免费培训,促进其尽快就业。

牵头单位:地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区民政局,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就业列入“一把手”工程,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地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县市承担主体责任,乡村承担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政法书记专职抓,政府常务协助抓,坚决防止工作松懈、思想滑坡。各县市要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分解责任、限定时限,实行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管理,实施“一县一策”。地县乡村要利用现有四级就业工作体系,乡村振兴、人社、就业培训等部门要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督导、考核、评优和推进,千方百计提高就业质量。

牵头单位:地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二)开展绩效考核。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考核,地县人社部门统筹做好全口径就业工作考核,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负责脱贫户、边缘户就业情况考核,培训就业部门牵头困难家庭就业情况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年度各级党政绩效考核、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人社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就业培训部门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考核。突出考核成果运用,对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大,政策落实好,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担当作为,不履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培训就业局

责任单位:地区纪委监委,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的要求,根据政策依法依规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地区、县市财政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稳定。

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四)建强工作队伍。地区人社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选好基层就业工作人员,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正常运转,乡镇(街道)至少配备3名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充实现有县乡村抓就业的专班力量,压实责任,合力抓好督促和实地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地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培训就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五)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深、做细、做实宣传工作。加强对行业干部、扶贫干部、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的轮训,让各级干部能熟悉各项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新纳入的“三类户”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各级宣传部门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使劳动致富、就业增收的理念深入人心。乡村基层组织要按“一户一策”帮扶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包户、帮扶干部的责任,利用住户走访等时机,讲清就业政策,引导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激励群众尽快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外出就业,达到稳人心、稳收入的效果。

牵头单位:地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委、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对《喀什地区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