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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530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6-23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印发的《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新政发〔2018〕66号)、《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号)、《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7〕25号)有关要求,地区印发了《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喀署发〔2018〕81号)、《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喀署发〔2016〕102号)、《喀什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7〕117号)等文件,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分别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为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安排部署好下一阶段工作,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对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喀什地区PM2.5平均浓度83微克/立方米,完成自治区下达100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优良天数比例45.6%,完成自治区下达28.3%目标任务。
    (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全地区监测的河流优良水质比例100%,较基准年(2014年)上升6.25个百分点;湖库优良比例100%,较基准年(2014年)上升25个百分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57.14%,与基准年(2014年)持平。均完成自治区目标考核任务。
    (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环境状况优良。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任务,无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完成自治区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的任务;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完成自治区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全地区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受沙尘天气等自然条件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多重压力。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地下水型水源地受水资源时间、空间分布不均以及总硬度、硫酸盐等天然背景值影响,水质改善难度大。部分河流下游存在季节性断流,河流生态需水量不足,进一步有效改善河流优良环境生态存在较大挑战。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成本高,缺乏废旧地膜处置能力,长期堆放易造成土壤污染,需加快研究无害化处理路径。
    三、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更好地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构建“一体两翼三支撑”(构建全区生态环境一体格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业务工作,稳固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支撑力)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落实碳减排措施。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积极参与自治区碳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交易,引导重点排放企业开展自主减排行动。积极推动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制造,提升建筑领域节能标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倡导绿色低碳生活,鼓励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建立地、县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清单体系。(地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提升优良天数比例,降低重污染天气比率,推动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的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
    一是完善“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继续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动“一市两县一区一镇”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带动全地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监督地区重点污染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备稳定运行,督促指导工业炉窑(主要是各类制砖企业)、供暖锅炉安装治理设施和升级改造并稳定运行。(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发改委、工业信局息化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推进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地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是优化交通结构。组织实施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货运服务提升、工矿企业大宗货物“公转铁”、集装箱公铁联运拓展、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推广等重点工程;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积极推广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车替代。(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进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以移动源和工业窑炉为重点推进NOx减排,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加快传统产业行业深度治理和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转型升级。(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是深化面源治理。深化扬尘综合治理,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按照规划购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实现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目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推进农业投入结构优化调整,稳步推进农业源大气氨污染防控。(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地区发改委、交通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七是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会商和联动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预报能力,提升预警水平和成效。(地区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牵头,地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公安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
    一是编制实施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是实施地表水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实施控制单元分区管控,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是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落实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方案;落实河湖长制要求,推进河流湖库保护治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保障水体生态基流,严格生态流量管理;针对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重要生态空间,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地区水利局牵头,地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是持续深化污染减排。继续以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落实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污水处理厂尾水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县中水库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逐步开展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现状和治理情况调查,定期对城市(县城)建成区水体进行清理,防止黑臭水体产生;推进农业源污染控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地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一是组织编制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是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及时更新调整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地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统筹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做好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和处置率;紧盯“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是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禁止重点区域(莎车县)新、改、扩建重点重金属项目;以镉等重金属为重点,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12县市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是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推进5个县市(喀什市、泽普县、叶城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组织开展涉化工企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