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领导
之窗

文件查阅
服务中心

依申请
公开

申请进度
查询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各县(市)
平台链接

索引号: A--2021-2681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5-10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近日地区行政公署办下发了《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区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便于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和贯彻落实《方案》,现将《方案》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地区行政公署办下发了《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区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便于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和贯彻落实《方案》,现将《方案》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与重大意义


  (一)编制依据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为进一步深化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喀什地区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全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了《方案》。


  (二)形成过程


  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按照工作安排,在《方案》初稿完成后,为确保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向地区财政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审计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扶贫办、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区应急管理局、喀什银保监分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等12个地直单位和12个县市人民政府发出《方案》(征求意见稿)24份,收到意见建议19条,其中采纳16条。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根据行政公署审议要求,再次征求了地区财政局和地区发改委两部门意见后,结合地区财政局的意见,对《方案》中涉及地区和县市两级财政出资的落实措施进行了修改,最终于2021年4月25日,下发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改革任务和保证措施四部分内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对总体要求中工作目标、改革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一)工作目标


  《方案》这部分主要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本地区到2021年底,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机构,县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各乡镇、场站建立交通管理站,形成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体制工作目标;《方案》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到 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的工作格局;到2035年,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列入养护计划,列养率达100 % , 做到有路必养。年均养护工程占年度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不低于5%,好路率为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的工作目标。


  (二)改革任务


  《方案》这部分主要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资金保障标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长效机制三个方面做了要求。


  1.工作职责方面。《方案》确定了地区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实现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了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2.资金保障标准方面。对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标准,《方案》采用自治区对南疆标准,自2022年起,自治区、地区、县(市)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分别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自治区财政投入30%、地区财政投入40%、县(市)财政投入30 %。自治区、地区、县(市)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作为补助基数。


  自治区公共财政按30%比例投入的资金,由自治区按照相关要求投入,地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投入资金的具体形式,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地区公共财政按40%比例投入的资金,由地区财政自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每年出资由地区财政出资比例的一半,组建国有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交投公司),由交投公司成立专业化养护作业队伍,结合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相关政策,开展地区县道及以上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完成地区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财政出资责任。2024年以后(含2024年),根据地区交投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地区财政出资金额。


  县市公共财政按30%比例投入的金额,由县市组建国有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交投公司),交投公司由县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交投公司成立专业化养护作业队伍,结合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相关政策,开展县市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工作,完成县市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30%的财政出资责任,人员可从客运站富余工作人员、乡村护路员、低收入人员、急需解决就业的困难户中选用,增加当地群众增收,切实解决养护资金不足和人员不固定问题。


  3.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长效机制方面。《方案》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完善落实法规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创新理念,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措施,农村公路治理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描述,初步形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高效运行的治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政府督导考核和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等方面, 对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了保障措施的要求,确保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实现既定目标。

       
                                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30日

 

文件下载: 《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