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关于喀什地区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有关背景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和自治区税务局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税发〔2020〕17号)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促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措施高效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纳税缴费服务。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制定贯彻了“高效、便捷”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从优化缴费服务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快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从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等5方面着手,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二)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紧盯世界银行评价指标,重点从压缩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出发,通过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三)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以分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契机,加强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税务执法。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优化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四)政务服务“好差评”推动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
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直面问题不回避,对每一项差评深入及时核实分析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注意事项
一是信息共享应严格落实保密纪律,确保市场主体信息不泄露。
二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共享的信息外,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目的的信息共享不设门槛。
三是各项行动措施有序推进,既要放得下又要管的住。
文件下载:关于《关于喀什地区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解读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关于喀什地区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