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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2599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4-29 文号 喀署办发〔2021〕33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4日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喀什地委、行政公署关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政务服务,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再造审批流程,优化监管机制,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可借鉴、能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地直和喀什市相关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分设的办事窗口有序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喀什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需求导向、聚焦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将服务重心前移,变办事企业和群众自己逐个找审批部门为“一个窗口对外”政府内部分类认领办理,不断改善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


  2. 重点先行、总结经验。合理设置实体大厅“一窗式”试点规模,选择已经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运行比较成熟的涉企事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改革,不断总结试点实践的经验教训,为成果复制和宣传推广打好基础。


  3. 优化流程、创新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服务模式。前台“综合窗口”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负责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按责分派、统一发件等工作,后台由地、市各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按照业务归口划分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4. 统筹推进、多方协调。注重“一窗式”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妥善解决硬件建设和人员配置。完善并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多方联动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于2021年上半年,在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一窗式”政务服务专区,开设无差别咨询、受理、发件的“综合窗口”,配备高拍仪等受理专用设备;通过聘用方式解决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直接管理;选取试点进驻“综合窗口”的服务事项,梳理服务事项受理标准,作为“综合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再造服务流程,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由前台“综合窗口”负责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分派,后台由地、市各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承担具体业务的办理。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办理试点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只需要在综合窗口提交资料即可。力争用较短时间,形成可借鉴、能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成果复制和宣传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窗口出证”的要求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进事项“受”“审”分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1. 设置咨询代办综合窗口(2个)。主要通过查询相关资料,为进入大厅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无差别提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明确告知企业和群众事项受理、办理的条件,以及需要向窗口一次性提交的材料清单。同时,该窗口工作人员可根据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其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2. 设置业务受理综合窗口(5个)。主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纸质资料直接传递给后台部门,或通过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电子化,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由平台根据集成的服务规则将资料自动推送给负责相应业务的后台部门处理。该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与后台审批服务人员保持通信联络,及时提醒办事企业和群众修改完善提交的材料。


  3. 设置统一出件综合窗口(1个)。主要负责归集各政务服务部门线上线下出具的审批审核意见、证书、证照等,并代为向办事企业和群众统一发放,或应企业和群众要求代为邮寄。同时负责收集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好差评”意见。


  (二)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选择已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能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顺畅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作为试点事项,形成“一窗式”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试点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三)制定服务事项受理标准。编制标准化的“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须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业务受理综合窗口受理初审申报材料的依据。(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四)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1. 建立“前台后台”服务模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派、统一出件等前台工作;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后台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受理前台流转来的资料办理或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负责流转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2. 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建立完整的线下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知识库,发挥咨询引导作用,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指导。对特殊群体,或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特别是外地来喀投资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3. 实行全流程实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流程再造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管机制,通过“综合窗口”对前台受理和最终出件时间的把控,加强对纳入“一窗式”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各办事环节和进度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电子监察功能,提高监督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五)完善试点改革保障措施。


  1. 充实前后台服务人员力量。为新设立的2个咨询代办综合窗口、5个业务受理综合窗口、1个统一出件综合窗口共选聘配备8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地区财政予以保障,选聘工作人员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直接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后到岗开展工作。各有关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单位)按照“一窗式”改革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接收前台“综合窗口”流转业务或在线值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前台推送业务,共同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政务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地区财政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地、县有关政务服务部门)


  2. 完善服务大厅硬件功能。设计“一窗式”改革场地改造方案,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划定专门区域,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咨询代办区、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发件区、网上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在充分利用行政服务大厅现有的办公电脑、叫号机、查询机等软、硬件设备的基础上,对已老化、损毁设备进行更新,添置“一窗式”改革必须的高拍仪、扫描仪、评价器等设备。(责任单位: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3. 升级改造一体化平台。按照“一窗式”改革对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集中录入、自动分送”的需求,对接自治区平台管理部门,完善平台功能,进行“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并联审批资料推送等个性化定制开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前台后台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全力支持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一窗式”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各有关政务服务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梳理、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逐项编制审批事项清单和材料样本、示范文本以及办事指南;严格筛选、委派专人负责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及时受理、规范办理前台推送的服务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切实加大改革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开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未及时办理前台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推送的服务事项,搞体外循环、逃避监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拒不配合改革,影响“一窗式”改革整体进程的单位和责任人,提请有关效能督查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下载查看: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文件链接: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