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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2485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4-23 文号 喀署办发〔2021〕3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地、县(市)两级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人工防雹作业覆盖大部分受到冰雹影响的耕地。到2035年,喀什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疆平均水平。

关于印发《推进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6日
 
 
 
关于推进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关于印发推进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乡村振兴、防灾减灾救灾、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的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喀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喀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地、县(市)两级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人工防雹作业覆盖大部分受到冰雹影响的耕地。到2035年,喀什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疆平均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强化防雹减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开展喀什冰雹灾害精细化区划与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农林牧区冰雹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在喀什噶尔河和叶尔羌河流域重点防雹区建设作业基地,在冰雹多发区布设测雹板,加大冰雹频发区及重要农事季节的防雹减灾作业力度,提高地面防雹减灾作业及联防指挥能力,保障喀什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完善防雹作业预警指标体系,配备新型防雹作业装备,开展防雹作业效果评估。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开展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加大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充分利用增水作业探测飞机开展全年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在山区增设智能烟炉,提升空-地立体人工增水作业能力。强化对喀什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河流水源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障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在西天山和昆仑山系以及重要水源地开展以地形云人工增雨(雪)技术为重点的生态修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地-县(市)两级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演练工作,加强技术储备,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基础业务能力
 
  (一)提升综合监测能力。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探测装备布局,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及数据应用能力,完善天气雷达监测预警网络,补充布设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及固态降水监测、积雪监测等设备,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科学技术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综合作业能力。开展飞机人工增水作业,加强全天候、常态化空中云水资源开发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地面作业点布局,加快地面人影作业基地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作业指挥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开展人影作业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建设,完善地、县(市)两级业务指挥体系,提高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做好气候趋势监测和延伸期天气预报工作,提前研判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推广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技术和区域高时空分辨率云模式,提升云降水和作业条件预报能力。加强与空域管制部门的信息融合和业务协同,形成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作业效果评估技术研究,着力提升在云水资源评估、冰雹监测预警、作业催化、效果检验等关键技术。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配备人工影响天气智能作业装备。加强区内外合作交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科学技术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人工影响天气人才培训基地,强化技术培训。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一)落实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喀什地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明确气象、应急管理、公安等成员单位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职责。联合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人影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喀什军分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人工影响天气单位的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监管的有效机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作业空域申请、弹药运输、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备案、作业站点巡查与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度,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喀什军分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开展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列装高性能的作业、安全监管装备,按规范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加强空域保障,提高作业空域信息化管理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广应用空域保障信息化系统、人影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人影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建设等,实现对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管控。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科学技术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航喀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喀什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全面加强对全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2021年底前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机构,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气象局、发改委 、人社局、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地、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机制,落实地、县(市)两级共同投入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基础科学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经费。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发改委、科学技术局、气象局
 
  (三)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兵地之间、军地之间、县市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气象局、发改委、科技局,喀什军分区、兵团第三师
 
  (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新疆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规章制度,完善喀什地区人工影响天气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建立完善结构完整、规范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标准体系,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科普宣传。各县(市)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国家公园、喀什气象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牵头单位:地区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地区教育局、人社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推进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链接:文件解读 关于《关于推进喀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