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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552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12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行政公署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33号)文件,现对《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

关于《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行政公署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33号)文件,现对《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对国有企业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作出重大部署,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以及喀什地委、行政公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意见》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引导企业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改革发展大势,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地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主要内容

  《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一共有 八部分,由明确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等部分构成。


  (一)明确目标任务


  对主要目标任务涉及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分两步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对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分类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等进行了规定。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对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和用人制度改革进行了规定。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行了规定。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对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行了规定 。


  (六)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对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进行了规定。


  (八)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进行了规定。


  三、研判过程


  喀什地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以及喀什地委、行政公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地区及企业实际起草《意见》,通过向喀什地区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党委会审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程序报行政公署审议研究同意后印发。


  四、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地委、行政公署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的经营机制、管理体系以及国有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应对市场挑战、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区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政资不分较为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需要进一步确立;多数国有企业规模较小,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部分企业管理不善等问题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意见》印发后,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印发执行后,促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解读文件下载:  关于《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