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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538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12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行政公署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33号)文件,现对《《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关于《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解读

  行政公署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喀署办发〔2020〕33号)文件,现对《《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8月2日印发《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意见》指出,要按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意见和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共八章,由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工作程序附则等部分构成。

  第一章 总 则

  对制定本办法依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义、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原则、适用企业范围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对集团管控方面责任追究的情形、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境外经营投资方面责任追究的情形、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 资产损失认定

  对违规经营投资发生国有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类型、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金额及影响依据以下证据综合研判认定、或有损失认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 经营投资责任认定

  对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类型、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认定、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瞒报及漏报或谎报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认定、集体责任认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发生资产损失责任处理方式、企业所属子企业发生资产损失责任处理方式、对承担集体责任的企业有关经营决策机构责任处理方式、责任认定年度定义、处理解除时间、相关责任人处理方式、从重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的认定及程序、处理或免于处理的认定及程序进行了规定、相关责任董事处理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对建立健全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协调工作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相关部门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企业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企业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负责责任追究工作的相关人员主动回避和相关责任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对责任追究工作程序、有关信息公开规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不适用本办法情形、参照执行范围、实施时间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研判过程

  喀什地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24号)文件精神, 结合地区及企业实际起草《办法》,通过向喀什地区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党委会审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程序报行政公署审议研究同意后印发。

  四、重要意义

  《办法》印发后,建立健全了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地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印发执行后,要求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范围、依据、启动机制、程序、方式、标准和职责,保障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办法》印发执行后,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要加强与党建、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探索向社会公开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解读文件下载:关于《喀什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