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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1139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8-06 文号 喀署办发〔2021〕6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高质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1〕34号)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进一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高质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1〕34号)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坚持系统观念,以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南疆支点建设,打造我国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为核心目标,以推动商贸物流业供给侧结构优化调整,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进一步优化商贸物流空间布局,密切与国内中心市场和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通道及节点联系,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推进商贸物流创新融合、集约高效和绿色智能发展,高质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南疆支点商贸物流中心,形成国内市场和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推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再上新台阶。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喀什经济开发区实现进出口贸易额30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布局建设16个物流业发展重点项目(包括1个国家枢纽物流产业园-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1个自治区级绿色物流示范产业园-喀什国家绿色物流示范产业园,5个区域物流枢纽副中心-疏勒、疏附、巴楚、莎车和塔县物流枢纽副中心,9个特色物流产业园-喀什综保区外贸加工和多式联运集拼集运中心、喀什跨境电商物流园、喀什鲜果航运基地、恒大新城冷链物流园、经济开发区粮食物流产业园、南疆(疏附)服装加工物流产业园、莎车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叶城矿产品加工储运中心和泽普石油化工物流产业园),2个物流枢纽(喀什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红其拉甫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1个冷链物流基地(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4个物流小镇(巴楚、莎车、叶城、疏勒),重点培育1-2个自治区示范物流园区。充分发挥南疆支点作用,努力建成内通外联、布局合理、业态融合、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国际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商贸物流空间布局

发挥喀什经济开发区龙头作用,着力构建 “一核心、三枢纽、五通道、多支点”商贸物流空间布局,推动形成重点突出、层级清晰、功能完整、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  

(三)发挥喀什经济开发区龙头作用

以喀什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建设以综合保税区为开放主体,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为功能平台,疏勒、疏附、巴楚、莎车、塔县等物流枢纽副中心为区域节点,喀什火车北站、喀什国际机场、莎车机场、塔县机场为硬件载体,覆盖南疆、连通北疆、面向中亚南亚、延伸至欧洲的国际物流枢纽区域中心,加快融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推进综合保税区国际货物外贸加工和多式联运集拼集运中心、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物流园建设,加快中欧、中巴、中吉乌铁路集结中心建设,申请增加中欧班列喀什运力指标,推动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畅通“陆港”、“空港”与喀什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间快速通道,推进临空经济与陆港经济联动发展,建成南疆“陆空联通、公铁联运、陆海联动”的区域开放支点,推动形成连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牵头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海关、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设“一核三枢多点”基地

1.积极推进喀什市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推进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建设,连通喀什经济开发区,完善国际贸易中转、物流配送、保税加工、转口贸易、跨境电商交易中心等功能区建设,推动建成覆盖南疆及面向欧洲和中亚、南亚的公铁联运物流枢纽中心。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海关、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喀什市人民政府

2.积极推进巴楚、莎车-叶城、疏勒物流小镇建设。①发挥巴楚县地缘优势和兵地融合优势,围绕现有巴楚县铁路货运站和三岔口公路物流园区,推动建设成为面向国内的货物进出疆一级节点、货物集拼集运中心、分拣配送中心及喀什地区重要的物流小镇。②以莎车机场物流园区、莎车火车站和莎车西站物流园区为主体,打造形成农副产品加工物流集散中心,推动形成航空、公路、铁路三位一体的物流体系。支持叶城县立足和田-若羌-格尔木铁路和丰富矿产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农产品、工业及矿产品加工储运集散中心建设,发挥和田-若羌-格尔木铁路联通国内第二通道作用,拓宽日用消费品进喀物流通道,打造莎车-叶城双核心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③依托疏勒县铁路节点城市优势和货物运输基础,打造公铁货运物流基地(物流小镇)和国家级铁路(中欧班列)物流集拼集运集散中心。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巴楚县人民政府、莎车县人民政府、叶城县人民政府、疏勒县人民政府

3.积极推进多支点建设。在各县市建设货运节点型、仓储集散型、配送中心型物流园区,推动形成多支点支撑的喀什地区商贸物流发展格局。重点支持疏附县依托中巴铁路节点城市(规划)和纺织服装产业优势,完善仓储物流中心、装卸转运及配送中心、服务中心等配套建设,以广州新城国际商贸物流园为基础,建设南疆(疏附)面辅料服装加工物流产业园。支持塔什库尔干县围绕国际货物运输,完善冷链物流库、海关监管库、停车场、综合服务等功能区建设,打造形成中巴经济走廊的物流枢纽。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民航监管局、喀什海关、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发挥喀什国家物流枢纽中心和商贸核心圈作用

强化与巴楚-图木舒克、莎车-叶城、塔什库尔干辖区口岸等商贸产业集聚区功能互补、协同联动,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加快融入疆内国际陆港枢纽网络体系,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集拼集运业务,形成具有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着力构筑畅通喀什地区内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国际商贸物流重要平台。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海关、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重点商贸物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六)推进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加快《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持续推进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争取纳入国家重点建设名单。积极参与自治区物流枢纽联盟,加强与疆内和国内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协作,全面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海关、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喀什市人民政府、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七)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依托深喀农业持续推进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在疏勒县、莎车县、叶城县、巴楚县建设区域级冷链物流中心。在红其拉甫、卡拉苏、喀什机场、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等重点口岸建设以农副产品进出口为重点的冷链物流支点。构建“一基地、四中心、五支点”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各县市商贸、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联合涉农主体,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鲜活农产品预冷、冷冻冷藏、转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等全链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外事办、供销社、喀什海关、红其拉甫海关、卡拉苏海关、邮政管理局、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积极发展航空货运

加快推进喀什机场改扩建和塔什库尔干县机场建设,力争叶城县通用机场2021年开工建设。加快推动麦盖提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开通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国际机场、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际机场、伊朗德黑兰机场与喀什机场的双向全货机直飞航线。结合喀什临空经济区发展,加快喀什国际航空货运区建设,积极谋划建设国际快件处理中心,充分利用航班腹舱运力、全货机能力,提升航空快件等专业化航空货运服务保障水平,打造南疆国际航空物流基地。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外事办、喀什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政管理局、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市人民政府

(九)改造提升农村商贸物流设施

1.喀什地区2021年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95%,到2022年实现建制村快递服务基本全覆盖。

牵头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支持快递企业通过快快合作、邮快合作、快商合作、交快合作等模式,加强资源共享,推动多品牌合作,协同进村,健全农村快递配送渠道。

牵头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3.支持深喀农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各县市标准化农贸市场乡镇全覆盖。加快各县市农贸市场防疫达标改造,提升防疫管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自由交易区,为本地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场所。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建设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持续深化喀什综合保税区与周边口岸的大通关模式协作,建立起具有报关、检验、签发、提单等港口服务功能的物流基础平台,实现多种口岸功能和服务在综合保税区内“一站式”延伸应用,提高海关通关效率,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和口岸功能。利用喀什综合保税区多项优势,运用好保税加工、仓储物流、展示贸易等功能,吸引周边国家企业在综保区设立展览展示中心、采购中心和销售中心,实现进出口商品采购、集散和分销为一体的展销基地,努力将喀什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面向中亚南亚的加工制造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加快建设喀什综保区冷链物流园,积极推进喀什综合保税区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建设,促进周边国家特色高品质动植物产品进口。

牵头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发改委、喀什海关、外事办

四、加快对内对外开放的商贸发展平台建设

(十一)建设口岸开放发展平台

支持塔什库尔干县申报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红其拉甫口岸进出口货物物流组织中心建设。创新发展边民互市,争取开展塔什库尔干县口岸边民互市转型发展试点,优化免税、签证、查验等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边境外贸发展壮大。推进塔什库尔干县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推动口岸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支持塔什库尔干县中巴边民互市贸易区边境贸易中心建设,持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文旅局、红其拉甫海关、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红其拉甫运管局、外事办、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国际贸易交易平台

持续推进喀什保税交易中心建设,完善保税展示、商品交易、物流通关、企业服务等功能,打造成为南疆进口商品、信息、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商务平台。扩大、提升中国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中国·喀什农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的影响力,引进培育品牌展会,吸引举办更多有影响力的专业化品牌展览会。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展洽会、推介会、论坛等,积极推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城市经贸交流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外事办、喀什海关、喀什国际博览中心

(十三)建设面向国内国外市场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支持巴楚县设立自治区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南疆区域分中心暨集散中心。支持“一市两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喀什铁路货运南疆批发交易中心等面向国内国外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建设。支持红枣、核桃、西梅等农产品专业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市场交易、仓储物流、加工配送等配套功能。健全商品交易场所大宗商品交易机制,鼓励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和金融机构创新发展仓单质押、保兑仓、供应链金融等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商务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

(十四)加快保税物流平台建设

用足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加快喀什综合保税区的“一平台四中心”(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平台,保税加工制造中心、保税研发创新中心、保税检测维修中心、保税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货物流转便利化水平。优化提升保税物流(B型)中心建设发展。在综合保税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等业务,同步建立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促进进口货物落地交易,形成喀什地区内物流、仓储、交易全方位发展态势。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海关、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旅局、外事办、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

(十五)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支持喀什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做大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积极申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发展。鼓励企业在中亚、南亚、西亚设立海外仓,为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加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进涉及政策咨询、人才培育、金融服务、物流承运等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海关、外事办

五、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新模式

(十六)促进中欧班列集拼集运发展

加快推进喀什经济开发区到火车北站铁路专用线建设。有序推进喀什过境公路各项工作。加快建设G314布伦口-红其拉甫公路。加强与克州、和田地区合作联动,积极参与喀什、和田至乌鲁木齐班列运行,做好南疆中欧班列“集拼集运”货源组织,常态化开行和田—喀什—乌鲁木齐集拼集运班列和义乌、保定、深圳、兰州经喀什至中亚南亚多式联运班列。试点开行“中吉乌”公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和卡车航班,提升南疆物流服务效率。

(十七)建设高效多式联运体系

推进中国(喀什)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建设、莎车县火车西站铁路物流园建设,加快推动铁路专用线、公铁空装卸设施设备建设,构建多式联运体系。鼓励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资本合作、设施资源共享等方式组建多式联运主体,向社会提供多式联运专业化服务。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喀什机场

(十八)构建高效的商贸供应链服务体系

依托喀什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培育一批商贸供应链与应用示范企业,为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商贸活动、城市大规模消费提供商品仓储、干支联运、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以及金融、结算、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发展基于存货控制的“共享型”供应链,建设供应链协同信息平台,打通与整合生产、分销等各环节的库存管理,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统仓统配。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九)推动城乡配送体系建设

引导本地快递企业加强整合协作,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货物整合共配,实现第三方共享配送。推动形成以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社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为支撑的城市配送体系。加快建设以快递驿站为主、智能快递柜为辅的城区末端配送网络,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网点等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构建上门揽收、快递末端网点和智能快件箱互为补充的末端服务体系,实现无接触快递服务。各县(市)城区、各街道(社区)内每1万人至少设4-5处快递末端网点。引导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快递分拨中心、集散中心和农村快递网点建设;通过末端快递业务横向整合、农村自提代投布局、城乡公交捎带、政府购买服务、邮政和农资站代理等方式,疏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六、培育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十)加强商贸物流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

依托阳光新跃物流喀什综合物流平台,建设喀什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工程,积极融入全疆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喀什地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化、数据化升级改造,加强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智慧物流技术推广和应用,打造智慧物流园区、智慧口岸、数字仓库等设施网络。积极探索和推进无人机、无人驾驶货车、自动分拣机器人、智能快件箱等智能装备运用。支持基于“5G+”的智慧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模式,开辟连锁经营和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二十一)推进商贸物流绿色发展

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环保、标准化物流仓储设施设备和技术,推广LNG、CNG等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和装卸设施,鼓励应用电动等新能源运输配送车辆。提倡物流加工环节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简单包装、重复利用与回收利用,建立托盘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推广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循环利用。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力争年底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达500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新增20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二十二)引进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

着力引进国际国内平台型、网络型龙头企业落户喀什,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在喀什设立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分拨中心和转运中心。扶持喀什远方国际物流港、华凌国际、曙光国际、玛帝娜国际物流、润东国际物流等商贸物流骨干企业发展。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深度嵌入制造、商贸和农业产业化等龙头企业供应链,拓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范围广的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推动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商贸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商贸物流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发挥广东、上海、山东、深圳对口援疆优势,推动援疆省市骨干物流企业在喀什地区开展商贸物流业务。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招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国资委

七、健全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喀什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推动兵地商贸物流融合发展,制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重大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推进机制,确保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强化发展要素保障

1.推进商贸物流设施用地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整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保障设施新增项目用地,支持利用铁路用地、集体经营性用地建设商贸物流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

2.加强投融资政策支持,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企业债券等支持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3.鼓励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企业发起投资基金,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宽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电商投融资渠道。推动商贸物流基础设施REITs(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试点。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和再融资工具开展创业投资,鼓励无人交易、无人配送等新技术新业态企业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物流配送保险产品。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财政局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喀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

4.加大商贸物流行业人才保障力度,支持本地龙头商贸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联合定向培养商贸物流专业人才;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贸物流人才库,提升行业政策及业务咨询队伍建设质量。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五)创新政策引导方式

1.加快推进喀什物流枢纽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

2.承接和落实自治区中欧班列政策补贴退坡制度,构建合理的进退机制。禁止出台“集货补贴”(即对货物从货源地运至班列起点的费用安排的财政补贴)政策,以及以奖代补,给予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向运营公司注入资本等变相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自治区中欧班列补贴“退坡”政策要求,逐步降低补贴力度,最终达到市场化机制运营中欧班列。

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商贸物流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地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

4.承接和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有关商贸物流发展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税务局

(二十六)深化商贸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

1.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清单以外违规设立的准入限制,放宽商贸物流领域市场准入。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扎实开展“一超四罚”,信用治超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地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新藏公路新疆段执法支队、新疆交投喀什分公司。

3.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信用机构作用,组织建立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联盟,推动信用信息市场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效果。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行政公署外事办、喀什海关、红其拉甫海关、卡拉苏海关

(二十七)建立国际合作机制

1.深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检疫检测等方面合作,提高国际物流效率。

负责单位:喀什海关

2.加强国际运输和贸易规则合作。

负责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喀什民航监管局、乌铁局喀什货运段

3.推动与国际组织交流沟通,加强贸易促进、信息交流、强化国际人才支撑。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人社局

(二十八)夯实行业工作基础

1.推动整合部门统计、企业统计资源,强化对商贸物流发展的运行监测,强化对商贸物流的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反映商贸物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商贸物流行业组织及社团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统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商贸物流标准推广、商贸物流企业咨询评估、人员培训、业务咨询及行业自律等方面工作,全面夯实商贸物流行业各项工作基础。

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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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喀什地区进一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