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巴楚县柯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6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巴楚县柯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