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喀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巴楚县柯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脱密稿)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8-2958475
附件:巴楚县柯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