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8月、9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812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796批次,合格率为98%,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率为2%。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