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区纪委监委损害群众利益“小切口”问题专项治理及扫黑除恶暨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要求,地区医保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地区医保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承诺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如您发现党员干部以下违纪违法线索,请向我们举报:
(一)利用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医疗保险卡套取住院费、诊疗费;
(二)留存、盗刷、盗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 虚开文书、票据,骗取补贴;
(三)定点医药机构党员干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0.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四)参保党员干部实施的以下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五)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以下行为: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2.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3.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二、举报受理方式
1. 来电举报: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举报受理电话:0998-2568561;地区医保局举报受理电话:0998-2666208。
2. 来信举报: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地区医保局415室基金监管科收。
3. 来访举报:地区医保局四楼415室基金监管科。
4. 网络举报:270674659@qq.com。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