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劳社字[2007]126号),我办于2021年6月16、17、18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的28名专家对麦盖提、泽普、英吉沙、伽师、岳普湖县五个县申请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阿依夏木·艾山等191名职工,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展集中现场查体、评审。鉴定现场实到181人、自动放弃5人、因治疗需申请延期鉴定2人、已办理退休3人。
医学卫生专家组对阿依夏木·艾山等181人做出评审意见,其中: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4人,达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9人,未达到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10人、待评4人、查体不配合,无法出具评审意见1人、病史资料依据不充分1人、需复查2人。
按照程序,现将麦盖提、泽普、英吉沙、伽师、岳普湖县五个县申请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阿依夏木·艾山等173人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地点:betway88w开户 网站、地区人社局公众信息平台、县市人社局及申请单位。
公示日期:自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7日。
喀什地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11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998-2628468
附件:麦盖提、英吉沙、泽普、伽师、岳普湖2021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非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公示名单(173人)
喀什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