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领导
之窗

文件查阅
服务中心

依申请
公开

申请进度
查询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各县(市)
平台链接

喀什地区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喀什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点击数:


        根据地区行政公署办下发的《关于报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的紧急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2〕83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了2011年政府信息工作,现予上报。

        2011年,喀什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行政公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文件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中心),形成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喀什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财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使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加强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全面详实,重点鲜明突出。为方便人员办事,本局各业务科室分别制定公布了各自的岗位分工、工作职责、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置了公开栏,专门用于公布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地区行政公署法制同意,我局还制定下发了《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及时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局还设有监督电话和传真,公众可通过上述途径提出申请,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广行风热线”的要求,我局专门组织涉财资金科室长,针对听众提出的涉财资金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疑答惑,为财政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和载体。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喀什地区财政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向自治区财政厅、地委、行政公署上报财政信息600余条,并分别被自治区财政厅和行政公署办公室评为2011年度先进集体。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1298条,公开招标的373条,分散采购的20条,变更的122条,中标公告1197条,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一个窗口和载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各科室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比较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以贴近百姓生活、便于百姓接受和理解为出发点,创新财政信息宣传的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五、2012年工作打算
为做好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的梳理。
(二)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
(三)不断完善和拓宽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报纸等媒介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利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各类财政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的获取财政信息。今年,将逐步着手对“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的公开工作,为打造“阳光财政”、“效能财政”、“廉洁财政”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在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铺开公务用卡工作,将单位的公用经费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审查、考评、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科室信息公开的督促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五)加强财政信息的规范整合。在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做好信息的梳理、归类、整合力度,突出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特别是汇总梳理好各类惠民补贴政策,让群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所需信息。
(六)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