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乌银办〔2021〕85号)要求,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本着依法合规,优化服务的原则,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开业有关事项办理工作,现结合喀什辖区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喀什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指南(2022)》(详见附件),为便于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相关信息,现予以对外公开。
附件:《喀什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指南(2022)》
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