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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2-2161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1-30 文号 喀署办发〔2021〕107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已经行政公署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已经行政公署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新时期治水思路,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水安全保障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喀什地区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分析喀什地区基本水情,明确水安全保障总体思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结合喀什地区编制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着眼于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对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需求,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践行治水新理念新思路,全面提高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能力,推动水利向形态更高级、基础更牢固、保障更有力、功能更优化的阶段演进;以保障水安全为主线,统筹做好节水、蓄水工程布局;以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为重点,为喀什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

把节水作为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前提,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化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逐步推广管道输水加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模式,推动农业灌溉现代化,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坚持空间均衡、协调发展

科学布局流域与区域、兵团与地方、城市与乡村、山区与平原、上游与下游、干流与支流、左岸与右岸的空间发展,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的重大关系,合理制定水安全保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提升水利在空间格局与产业布局上的均衡与协调发展水平。

(三)坚持系统治理、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坚持两手发力、协同治水

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健全水权、水价、水市场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

三、任务与目标

以维护喀什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为目标,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围绕需求,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关键弱项,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二是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高流域区域水资源调控能力;三是加大农业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完善防洪基础设施,有效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五是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促进人与生态和谐发展;六是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七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6.53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92.05%即79.66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毛定额降为593立方米/亩,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达到6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37%和14%,适度退减沙漠边缘过渡带无灌溉水源保证、用水条件极不方便、中重度盐碱地等低效高耗水耕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60%以上。水资源优化配置水平明显提升,各主要河流山区控制性工程全面建成发挥效益,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92.05%以内,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54%以内,生活用水(含绿化)总量控制在3.91%以内,生态补水总量控制在2.50%以内。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水率达到99.7%,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水质合格率显著提高;积极推行“管道输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模式,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8.15万亩,总面积达到507.75万亩,干、支、斗三级渠道防渗率分别达到100%、70%、50%。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市两县”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一般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库堤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合理确定和科学保障9条重点河流生态水量,喀什噶尔河和叶尔羌河下游天然生态林补水机制基本形成,生态补水量每年不少于2.16亿立方米,统筹安排绿洲平原天然林、人工林用水,保证林木的生长和恢复,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Ⅲ类以上;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41平方公里,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遏制;新增地下水监测井279眼,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基本缓解,地下水量和水位双控目标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水利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水利信息化体系初步建成,重点取用水户计量率达到80%以上,灌区干支斗三级渠道计量率达到100%,河湖岸线和水利基础设施等涉水空间得到有效管控,水价水权水市场等涉水改革不断深入。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节水,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第3号令,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厉行《喀什地区节水行动方案》,聚焦农业、生活、城镇等重要节水领域,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1. 严格用水管理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求,深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用水全过程监管。以稳步压减农业生产用水为重点,加大取用水监管力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应用,加强节水评价和计划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1)实施总量强度双控

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年初制定地表水、地下水用水计划,并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取水口、落实到每眼机井。按照日、周、月、季供用水量及面积,严格实行月调度、季平衡、年总控。地、县市两级建立取水口监管长效机制,发挥水利信息化在水资源监管方面的应用,确保上传水量数据真实可靠。到2025年末,将用水总量控制在86.5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92.05%即79.66亿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54%即1.33亿立方米以内;生活用水(含绿化)总量控制在3.91%即3.38亿立方米以内;生态补水总量控制在2.50%即2.16亿立方米以内。

严格地下水管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0号)、《自治区地下水超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政办明电〔2021〕269号)要求,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对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无计量取水和取水井审批手续不全、违规违法审批取水井的依法进行整改,对连续停止取水满两年的取水许可证依法注销;依据地下水保护和利用规划,向社会公布“三区划分”,持续对超采区进行治理,强化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对地下水采补平衡或开采接近临界值的区域,限制新增取用地下水,实现地下水取水口“零”增长;确需新增取水的项目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或通过水权交易解决;充分发挥“井电双控”监控作用,依法查处破坏“井电双控”偷水行为;落实2021-2023年关停2784眼机井任务;按照“减二更一”比例更新机井;实行抗旱机井取用地下水审批制,每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抗旱机井应急取用地下水预案》,根据旱情启动相应预案;2025年之前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水井。

(2)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全面实行取用水计划管理和精准计量,实现取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大户计划用水“全覆盖”。及时补充完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大户名录,全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积极推进在线监管,强化年度节水效率考核。建立节水奖励机制,通过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对用水户用水效率实行奖惩,提高监管有效性。到2025年末,农业灌溉毛定额降为593立方米/亩,城镇生活(服务业)用水人均165升/人·天,农村生活用水人均130升/人·天。

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融入到地、县市重大规划、产业布局和工业、农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工作中,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尤其是产业园(示范园)的实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0号)要求,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发建设和投产使用。水资源超载县市新改扩建项目用水问题原则上通过用水结构调整、水权转让和退地还水等方式调剂解决。

(3)加强用水计量监测管理

充分发挥已建监测计量设施作用。利用267个已建地表水一级取水口监测设施、31121眼机井“井电双控”设施,全面建成和发挥干支斗三级渠道量测水设施作用,严格监控引用水量,确保实时监测水量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为统计调查提供计量基础。

健全用水统计制度。全面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健全用水统计工作体系,建立喀什地区基本用水单位名录库,住建、水利、工信、农业农村、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各自用水系统填报,完善用水户填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节水成效台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完善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积极推广智能水表,鼓励重点取用水企业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系统。对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统计监测,督促工业企业配全三级用水计量设备。到2025年,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全部实现取水在线计量并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工业园区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

加强地下水监测。完善地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25年,全地区新增地下水国家监测井279眼,并接入水资源平台;及时编制月、季度、年度区域地下水动态分析报告,建立地下水通报制度,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对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等级恶化的县市采取会商、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

(4)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水效标识管理和节水装备及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用水器具水效标识市场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推动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到2025年,在工业、农业领域和公共机构中创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水效领跑者。

2. 完善节水机制

(1)完善节水投入保障机制

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落实好加大地县(市)两级财政水利投入和金融支持相关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以喀什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制定和执行灌区现代化、标准化实施细则,合理确定供水成本,加大非常规水源在工业、城市绿化、景观方面的应用,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激励机制,到2025年末,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达到60%以上。

(2)建立节水监督考核制度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节约用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地、县市政绩考核,实行“党政同责”,落实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突出实施效果。

完善节水监督制度。建立地、县市两级节水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全地区重点用水户、特殊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和节水效果评估。对重点地区和高耗水行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定期开展督查。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的监管,推行节水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列入负面清单和不符合节水评价标准的项目取用水,切实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3)健全节水机制。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和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高效节水灌溉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引导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一体化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率先在喀什大学和喀什职业技术学院两座高等院校打造合同节水亮点。

3.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

农业节水增效。以农业节水为主攻方向,强化节水模式,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把灌区管道输水灌溉技术作为节水灌溉的重要内容和灌区现代化改造的重要措施,在井灌区和库灌区积极推行“管道输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模式,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规划,以支、斗渠及其以下控制的田间渠系为重点,试点并稳步推进管道输水方式,充分利用自然水头以自压方式输水,变渠道输水为更为精细化、科学化的管道输水,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蒸发、渗漏损失过大、农业灌溉耗水多的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干渠仍以常规衬砌防渗方式为主,条件适宜的适度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十四五期间计划新修干、支、斗三级防渗渠4552公里,防渗率达到60.93%其中干渠新增防渗723公里、防渗率达到100%,支渠新增防渗1748公里、防渗率达到70%,斗渠新增防渗2081公里、防渗率达到50%。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积极推进申报巴楚等县南疆农业高效节水增收试点县项目,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水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全地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8.15万亩 山区控制性水库替代平原水库。阿尔塔什水库建成后,替代8座平原水库(总库容2.03亿立方米)灌溉功能。加强田间灌溉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六不配水”“一亩一畦等灌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作用,做到人跟水走,有人管水,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推进量测水设施全覆盖,做到用水精准计量严控灌水定额,严禁大水漫灌超定额灌溉,将灌溉净定额严格控制在350立方米/亩以内,并将灌溉定额分配到农作物灌溉周期,明确亩次灌水定额,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实行轮作休耕制度,可采取“一季休耕一季种植”的模式,将耗水量大且以地下水为主的地块实行休耕,减少取用地下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因水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工业节水改造,以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严禁“三高”项目进入;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对采用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对火力发电等高耗水企业开展节水升级改造,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促进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20年的55立方米/万元下降到2025年的47.5立方米/万元。

城镇节水降损。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城市节水基础管理制度。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模式、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普及城镇家庭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已建住宅老区逐步实现节水型器具更换改造,把喀什大学和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水效领跑者和节水型高校;以节水型社会创建为抓手,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到2025年全地区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50%、公共机构节水单位建成率达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20%。针对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行业用水定额,强化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损耗,城市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5%以内。

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强节水知识普及和节水政策解读,推进节约用水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节水、惜水、爱水的良好风尚,营造浓厚节水氛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供水安全

以蓄水为基础,节水为关键,调水为补充,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通过继续推进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建设,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水资源科学统一调度,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地区供水安全。

1. 水库工程

针对喀什地区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结构性缺水并存的问题,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提高水资源调蓄保障能力,继续推进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建设,续建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乌鲁克河台斯水库,加大小型水库建设,续建英吉沙县依格孜牙水库,开工建设塔什库尔干县拉齐尼水库。

①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总库容0.927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6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0.764亿千瓦时,主要承担防洪、灌溉和发电的工程任务。工程总投资为166258万元,计划总工期为48个月。工程已于“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截止“十三五”末累计完成投资4.85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11.78亿元,2023年年底完工。

②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总库容1.31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4万千瓦,平均年发电量0.855亿千瓦时,建设任务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工程建设总投资170563万元,计划工期48个月,由水利厅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组织建设,该工程投资未列入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内。

③台斯水库

水库总库容0.1991亿立方米,承担灌溉、城乡供水任务。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1313万元,计划工期48个月,“十三五”末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通过审批,计划2022年开工,“十四五”末建成。

④依格孜牙水库

水库设计库容0.0951亿立方米,水库兴利库容为0.0903亿立方米,主要承担灌溉调节任务。工程总投资为3.58亿元,计划总工期为29个月,工程已于“十三五”开工建设,“十三五”末累计完成投资2.24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1.34亿元,2022年建成。

⑤阿然保泰水库

水库总库容0.0431亿立方米,主要承担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灌溉供水。工程总投资为5.3亿元,总工期为24个月。

2. 区域供水

坚持兵地一盘棋,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水源可靠、水质优良、保障有力、应对有序、应急有备”的原则,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与重点水源工程的协调衔接,以“一市四县”沉沙调节池为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岳普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以苏库恰克水库为水源工程,加快推进麦盖提县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推进畜牧、林果、蔬菜等重点农业产业园及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建设,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①推进麦盖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岳普湖县城乡一体化等供水工程前期工作。

②喀什地区现代农业(百万只肉羊)产业园供水工程,供201万只肉羊、8000人用水,日供水5.6万立方米,总投资1.2亿元,2022年建成。

(三)加大农业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加大农业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巩固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逐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灌区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工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1.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中小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持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农村供水成果。一是采取改造、新建、联网、并网等措施更新改造供水管网,同时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做到应修尽修。二是积极申请债券、援疆、乡村振兴等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加强对脱贫县市、脱贫人口和供水条件薄弱县市农村人口饮水状况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动态清零,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四是强化水源保护,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健全完善水质检测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五是推进县(市)级统一管理,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属,落实管理责任主体、人员和经费,逐步建立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持续造福农村群众。“十四五”规划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8项,规划总投资27.43亿元。

2. 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按照“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灌区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大大中型灌区改造力度,实施2处大型灌区和9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渠道防渗项目212项,总投资67.89亿元,构建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灌溉保障体系,推进地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叶尔羌河大型灌区。主要以渠道防渗为主,项目共计110项,渠道防渗改建长度966.63公里,其中干渠防渗改造401.88公里,支渠防渗改造564.75公里,计划投资32.97亿元。由于叶尔羌河大型灌区未列入国家“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需要项目县市加快项目前期储备,积极申请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主要以渠道防渗为主,项目共计93项,渠道防渗改建长度723.61公里,其中干渠防渗改造237.81公里,支渠防渗改造485.8公里,计划投资15.94亿元。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但列入规划项目仅33项,289.34公里,投资8.31亿元,要实现灌区“十四五”节水增效目标,还需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和多方争取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涉农整合等资金,促进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三是中型灌区。实施9项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主要以渠道防渗和灌区信息化建设为主,总投资18.96亿元,渠道防渗改建长度685.71公里,其中干渠防渗改造83.94公里,支渠防渗改造588.07公里,斗渠防渗改造13.7公里,建设9处灌区信息化中心,实现灌区量测水信息化、闸门自动化监控、视频监控全覆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来源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一方面要确保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足额用于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债券与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项目资金配套。

3. 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

采取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防污控污等多种措施,改善农村河湖水环境质量,提升水体净化能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蓝绿空间错落有致、岸坡稳定整洁的美丽河湖生态空间体系,改善人居环境。

以巴楚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作为试点,积极申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争取2022年列入国家第四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2958.14万元,清淤疏浚河道长度39.7公里;整治岸坡长度58.5公里;在阿纳库勒乡的曲许尔盖(5)村等7个村实施防污控污和景观人文工程。同时,做好农村水系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储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保障防洪安全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防为主、防灾救灾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强弱项、补短板、控风险,完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为喀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防洪保安支撑。                            

1. 持续推进内陆河治理

紧紧围绕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恰克玛克河等30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防洪工程36项,建设防洪堤、护岸、护坡156.764公里,完成工程总投资17.64亿元,基本实现“库堤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

2. 加大中小河流治理

以吐曼河、依格孜牙河、乌鲁克河、柯克亚河、萨朗河、棋盘河、阿克其河、霍斯拉甫河等200-3000平方公里以内中小河流为重点,加快开展项目前期,早日立项审批,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工建设列入《提升工程》规划的13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3781.91万元,治理河长97.07公里。

3. 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推进山洪沟治理,开展重点山洪沟工程整治,以水利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优化完善山洪防治区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报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防治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山洪沟治理6项,计划完成投资1.1亿元,建设防洪堤28.377公里;持续完善监测站点布局,对124处险工险段、38处水位监测站点、97处雨量监测站点、112处视频监视站点进行配套完善。

4. 稳步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

加快推进西克尔水库除险加固进度,2022年完成加固任务,早日消除安全隐患,完成工程总投资14526万元。对列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的16座大中型水闸及时开展安全鉴定,积极争取资金,对鉴定成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消除防洪薄弱环节,提升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5. 重点城市防洪治理。坚持“以泄为主、蓄泄兼顾、守点固线、全面治理”的原则,依托《喀什噶尔河流域防洪规划》和克孜河喀什“一市两县”城市段规划,积极开展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城市段综合治理,将城市防洪标准从10年到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实施完成吐曼河栏杆分洪工程、喀什市城北工业园区山洪治理、克孜河南关桥至央布拉克大桥河段堤防,总投资7.95亿元,解决城市防洪能力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安全

统筹山水林园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针对涉水生态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保护需求分类施策,加强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确定重要河湖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用水需求,修复河流生态廊道,建设生态良好家园。

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加强叶尔羌河和喀什噶尔河上游高中山区域林区的建设和管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因地制宜采取采用全封、禁牧、轮封轮牧等方式,配合人工植树种草等措施,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育草,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加大水土流失防治,按照“一防、二治、多点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及“大面积预防、重点治理”的思路,统筹防风固沙、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等项目,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41平方公里,其中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8个,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136平方公里,总投资7662万元;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站1座;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水土保持监管,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2. 河湖生态流量水量

强化控制性工程生态调度,确定和落实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喀什噶尔河、库山河、盖孜河、恰克马克河、依格孜牙河、乌鲁克河、卡浪沟吕克河等9条河流生态水量,统筹经济用水和生态用水的关系,科学保障河流下泄生态水量,逐步退还被挤占的河流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3. 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修复    

严格落实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生态流量(水量)和最低水位目标制定与保障方案,建立泽普县亚斯墩林场、麦盖提县胡杨林、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场和下河国有林场,以及喀什噶尔河下游生态林输水补水机制,保障两个流域以胡杨林为主的天然林生态补水不少于2.16亿立方米,叶尔羌河黑尼亚孜断面生态输水3.3亿立方米。以叶尔羌河全域旅游观光带建设项目、克孜河综合治理项目和吐曼河综合治理项目为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河湖项目。

4. 水生态空间保护

合理划定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协调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全面完成水库、水闸、堤防、泵站、骨干输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明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严格按照各级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按照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严把涉水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河道蓝线管控和河湖动态监控,建立兵地联合河湖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河道水域岸线资源补偿制度。

5. 地下水保护和治理

按照“三区”划分分类施策,遏制区域地下水超采和水位下降趋势。对巴楚县、麦盖提县、莎车县、叶城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疏勒县、伽师县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托克拉克沙漠、布古里沙漠边缘过渡带的42个乡镇,2257平方公里禁采区机井实施有序关停;对喀什市、疏勒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伽师县7660.6平方公里特大型一般超采区和叶城县、泽普县、莎车县1764.8平方公里中型一般超采区及巴楚县148.9平方公里小型一般超采区严禁新增机井,制定以休耕、轮作和调整种植结构,高效节水、退减重中度盐碱化耕地等措施为主的年度压采方案,逐年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各县市累计9574.3平方公里限采区以年为周期对机井执行轮灌措施,限制取用水量。

6.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强化对新建、改造农村供水设施的水源论证。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撤销工作。狠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水厂风险防控应急能力,采取定期、不定期水质监测等措施,依法整顿水质不合格的水厂。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执法,从严实施封闭管理,依法查处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行为、违章建筑、非法排污口 。

(六)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

科学谋划新阶段水利发展蓝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按照搭平台、增感知、促应用的思路,坚持需求引领、应用至上,全面加强涉水信息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强化数字化应用,逐步完善水利业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智慧水利体系,提高预报预警和智能调度能力。

1. 建设信息采集与现地测控系统

一是健全地区58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及水雨情监测设施建设。包括大坝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库水位、出入库流量断面安全监测及水雨情监测设施;接入拟除险加固或新建水库如:西克尔水库、莫莫克水利枢纽、台斯水库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提高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实现水库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健全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设施建设,补充建设一级取水口监测设施,实现267处一级取水口监测设施全覆盖,补充完善31118眼机电井“井电双控”设施,有效监测监控水资源用水总量,为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供支撑。

三是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补充建设山洪灾害和险工险段水位、雨量监测点、视频监控点。深度开发水旱灾害防御子模块,完善喀什水利一张图,实现对喀什地区气象、降雨、河道、水库、险工险段等预警信息的实时预警和监视,提高流域洪水监测体系的覆盖度、密度和精度,为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四是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建设“铁塔”现地监控系统,推进建立河湖“空天地”一体化监测,利用自动化监控巡河方式,提升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治理能力。

五是提升农村供水安全监管水平,补充完善新增进、出厂水流量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水厂、管线监控设备和末梢余氯监测设施,实现全地区供水工程水量、水质监测,以及工程分布、供水人口、自来水入户率、用水量、水质等自动分析统计全覆盖。

六是健全主要引水枢纽视频监控,提高引水枢纽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实现引水枢纽安全有效运行。

七是完善灌区计量体系信息化建设,按照灌区现代化管理要求,建设干支斗三级取水口信息化计量设施,实现农业供用水精准计量。

2. 建设和部署地区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

建设和完善地、县市水利局至地区大数据局中心的通信网络;建设地区水利信息化数据中心和数据资源池,构建集中管理、安全可靠、方便运行的水利大数据库。

在“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环境、统一安全保障、统一数据中心和统一门户”的框架下,以水利综合数据库、“水利一张图”为支撑,开发部署水资源、水库安全、农村供水、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灌区信息化管理、河湖长制综合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办公自动化OA系统。

(七)强化管理、改革创新,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立务实高效管理体系,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增强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提升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 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兵地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地、县市两级兵地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形成系统治理、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统一协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规划与建设、河湖管理、水权水价改革、水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重要工作,推动解决重大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科学高效管理。

二是促进健全统一高效的流域管理体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机构改革,尽快促成喀什噶尔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突出以流域为单元综合管理,强化流域规划、水资源配置、水工程调度、监测监督等作用,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

三是建立超用水量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水利信息化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动态变化,达到或超过预警线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因地制宜采取工程、非工程管控措施,遏制地表水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加剧的趋势,逐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是建立部门协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林草、畜牧、电力等多部门合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水土共治,坚持以水定地,提倡自然修复,确保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超采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建立水资源保护管理奖惩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0号)要求,对水资源保护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取用水违法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 推进依法依规治水

一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严格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作用,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水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力。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平台建设,建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政监察独立机构,配强配足人员和执法装备,确保工作经费,建立执法人员培养长效机制,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作用。全面实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水政巡查和执法检查中的运用,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加快水利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更加便捷办理,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从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宣传经费,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使水法规宣传常态化。建立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围绕水资源的有限性、缺水的严重性、节水的紧迫性、水污染的危害性、水患的危险性、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广泛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使珍惜水、关心水、节约水、保护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3. 强化水利行业监管

(1)河湖监管

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河湖长制激励机制,加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深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夯实河湖管理基础。落实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完善河湖监管体系,加强重点河湖重要断面水量、水质和下泄生态水量等监测站点建设,积极利用“铁塔”、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河湖及水域岸线实时动态,实现对河流水质、水量、河湖“四乱”的实时动态监测,不断提高河湖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对河道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监管,严格河道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和河道岸线利用项目的论证审批。健全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时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开展河湖健康评估,保护河湖生态系统、维持和恢复河湖生态健康。

(2)水资源监管

坚持“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节水行动方案,强化水资源监管。全面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落实地、县市行政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取用水户、落实到每眼机井。加强计划用水,杜绝不合理用水需求,稳妥有序推进退地减水工作。落实农业、林业、工业、生活服务业用水定额,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细化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控目标,加强生态用水量监管和生态水量调度管理。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建立重点取水口、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台账。实行规模以上地表水取水口监测、地下水“井电双控”在线监测全覆盖。开展地下水超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地下水管控,限采区控制机井数量,超采区有序关停农业灌溉井、自备水源井,更新井按照“减二更一”比例削减,确保机井总数只减不增;编制超采区年度压采计划,督促地下水超采地县市落实年度压采目标任务、治理进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强化地下水监测数据应用。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和监督考核,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

(3)水利工程监管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五项制度”。一是强化前期工作监管,提高各阶段设计文件质量,落实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工程建设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落实招标监督单位和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单位行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大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质量监督分级管理制,运用水利工程稽查清单、监督检查清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级处理,采取责令整改、约谈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四是加快水利专业服务市场化进程,总结已推行的水利工程代建制、EPC、集中监理制、分类打捆招标等建管模式经验,推广适合地区实际的建管模式,对比较分散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行集中组建项目法人。五是强化市场诚信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对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落实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六是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尽快组织应验未验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验收程序,提高验收工作质量。

(4)水土保持监管

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监测,加强验后核查,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图斑;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保障水土保持监测站运行经费,加强运行管护;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技术服务工作;强化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和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5)水库移民管理

加快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进度,切实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坚持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帮助移民、提高移民、富裕移民为中心,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着力提升移民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坚持资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严格按照能够核实到人的搬迁移民实行资金直补,不能核实到人的实行项目扶持的方式实施。“十四五”期间计划发放资金5646万元,其中项目扶持资金157.5万元,直补资金为5488.5万元。二是助力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移民村治理体系,增强移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美丽家园建设项目23项,计划投资2286.55万元,其中重大项目为12项,计划投资1725.55万元。三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移民所在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从实际出发,大力支持移民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项目64个,计划投资1227.69万元。四是提升业创业能力建设水平,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转型需要和移民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增强移民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拓宽就业空间,提升就业质量。“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198.5万元用于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五是不断完善散居居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解决普惠政策覆盖不到或没有解决的移民生产生活方面的难题。“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新项目23项,计划投资620.5万元。

(6)水安全风险管理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科学评估各县市水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水资源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水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水资源风险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病险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优化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统一调度。加强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全社会水安全风险意识,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水安全造成的损害。

二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执行“一案三制”,分组分类明确洪涝灾害、特大干旱、大面积停水等各类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细化核心内容。制定水库超标准洪水防范化解预案,完善重点河流及各县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建立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管理体制,强化农村供水安全风险管理,建立水资源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突破地区封闭和“条块分割”,有效应对跨区域重大水资源风险事件。

三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方面,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强化源头防控机制,加强危险源辨识结果运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对可能存在爆破、高边坡、深基坑、高脚手架、高空作业等重大隐患、重大风险的工程,加大监管督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问责,做好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同时每年定期举办线下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发现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推动形成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方面,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充分利用专项稽查、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县市自查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能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消防、医疗、水文、交通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充分利用多部门综合应急处置力量,加强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地区水利建设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同时具备妥善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4.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1)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

一是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转让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农业初始水权确权分配。搭建地区水权交易平台,探索兵地间、流域间、县市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建设区域联动一体化交易市场,按照“一体建设、分级交易”方式,开展覆盖地县乡三级联动的水权、水量交易体系。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引导缺水县市和企业通过水权交易满足自身用水需求,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推动用水权合理流转。

二是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退地减水。分级分类制定差异化水价政策,逐步推行丰枯季差别化水价。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用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农村供水价格力争达到供水完全成本水平;全面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适当拉大再生水与新鲜水、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特种行业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2022年全面达到2015年供水完成成本水平。

(2)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一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规范的原则,加快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巩固深化国有水管单位改革,分类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实行物业化管理,积极探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水平。

二是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工程确权为核心,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因地制宜选择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代小等管护模式,确保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开展地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供水成本。

(3)水利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系,增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提高民间投资活力,拓宽融资渠道,鼓助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统筹推进水利投融资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建立投融资项目监管机制,有效防范投融资风险。

5. 加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引进与自主培养并举,有层次、有计划引进一批水利行业人才,加大招聘基层水利单位急需的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农村供水、水利信息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体系,优化人才管理和使用模式,创建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全地区水利人才队伍。

一是持续加大水利人才培训力度。立足本身,突出水利深化改革和新形势水利发展的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优秀人才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开展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工作,依托水利专业高等院校、涉水企业,做好水利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不断聘请疆内外专家学者对水利工作者进行培训,通过理论学习、集中培训和网络继续教育等方式,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

二是积极引进水利专业人才。在编制允许的范围内,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援疆干部、挂职干部到水利系统服务工作,依托人才援疆资源,利用援疆人才对本地区人员进行“传帮带”,促进本地水利专业人员能力提升。

三是积极践行关心关爱干部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关心关爱干部规章制度,保障人才的休假、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坚持关心关爱干部,政治上激励、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以更高的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招引人才。

6. 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

积极践行文化润疆要求,以保护、传承、利用和弘扬水文化为主线,加强水文化建设。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和认定,积极推动水利遗产列入国家文化遗产名录,开展水文化研究,挖掘水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做好遗产保护及宣讲教育工作;在满足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谋划开展水利风景区创建,积极组织申报水利风景区,加快水文化与现代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推动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依托喀什地区现有水利设施、水利风景区、重要水源地等,加强水情与水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水情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利科普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水状况、水政策、水法规、水常识、水科技和水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节约用水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观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地、县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水利工作职责,从全局战略高度,深刻理解水安全保障对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水安全保障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深化前期工作,推进工程建设
    编制和落实水安全战略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台斯水库和拉齐尼水库等重点工程前期设计和审批,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防洪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水土保持项目等民生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等,提前谋划,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建设资金
    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资金予以重点安排、优先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援疆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用于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创新PPP融资模式,大力吸纳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增加工程资金投入,保障水利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做好项目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形成工作合力,适时开展评估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健立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加大对重要政策、举措和要求落实的协同推动力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在全地区形成治水兴水合力。同时,紧盯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加强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重大项目推进、重大举措落实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在评估基础上,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及时调整相关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

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充分把握和运用国家加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政策,紧盯水安全保障工作,积极跑办、加强沟通、多方联动,最大限度争取水利部、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对喀什噶尔河流域、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防洪工程特别是克孜河、吐曼河“一市两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及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大中型灌区渠道防渗、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新建中小型水库、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库移民项目、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给予资金支持,在一般债券、涉农整合资金、扶贫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用地审批时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以上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