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喀什地区住建局会同地区发改、财政、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喀什地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本方案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组织、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综合管理格局,推动全地区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建房〔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制定过程
喀什地区住建局根据《喀什地委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安排,会同喀什地区发改、财政、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12个相关部门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组织保障四个方面起草印发了《喀什地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社区协同;二是协调联动,依法管理;三是问题导向,以人为本;四是规范行业,加快发展;五是业主参与,共建共享。
(三)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二是理顺物业管理部门职责;三是增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力量配置。
(二)规范指导业主委员会建设,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一是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二是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党建引领;三是推进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仲裁工作;四是落实业主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三)完善服务市场机制,提升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二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党建引领;三是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四是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五是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监管;二是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三是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四是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管;五是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
(五)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加强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
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前)、初步提升(2022年1月底前)、集中提升(2022年年底前)、巩固提升(2023年年底前)四个阶段进行。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考核,三是加强典型引领,四是加强宣传培训。
四、重要意义
《行动方案》印发执行后,各县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扣物业服务管理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标准体系,使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到2023年,力争全面建成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物业服务全覆盖,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