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喀什地区财政局根据地委、行政公署“我为群众办实事”责任分解工作要求,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措施,结合喀什地区相关部门提出重点工作及反馈意见,形成《喀什地区支持企业贷款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财政局领导审核后向行政公署提请印发《喀什地区支持企业贷款实施方案》。经行政公署领导审核后,以行政公署名义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喀什地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下发了《喀什地区支持企业贷款实施方案》。
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后,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水平,大力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着力完善金融服务和配套机制,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农支小作用,切实缓解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
喀什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文件下载:《喀什地区支持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