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喀什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指南发布、项目受理、专家论证、局党组审定等立项环节,已初步确定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现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存在异议的,均可向地区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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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