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31期)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05号),涉及我辖区9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伽师县瓜乡烤肉特色餐馆经营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08月03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伽师县瓜乡烤肉特色餐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店2019年08月03日经营的豆芽,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 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店经营不合格豆芽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店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三)企业上述问题整改情况
该店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豆芽加工环节使用非法添加其他物质,该店未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无法进行追溯。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做好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