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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814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7-12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喀什地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力推动乡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高我区乡村工业化水平,根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建设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农业产业化、产业工业化、工业信息化”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原则,立足我区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着眼于农产品种植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传统产品向品牌产品、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做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2、坚持以产量定规模。以加工原料有保障为前提,通过科学测算中心村及辐射村农产品的最大产量,倒推确定该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的加工能力和建设规模,避免出现园区规模过大,加工企业生产用期短、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

3、坚持集聚发展。着眼于优化区域布局,明确农产品初级加工园区的主导产业,提高产业集聚度,引导企业向加工园区集聚。

4、坚持创新发展。改扩建的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可以依托现有乡村车间,通过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优质品牌、地标品牌,走专业化和品牌化的道路。

5、坚持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着力构建多种经营主体互相带动、融合发展的经营体系,以全产业链发展为重点,推动一二三产联动,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与上下游产业的联动及前后环节的对接。

6、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色生态理念,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加工,大力发展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绿色生态的加工制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全区农产品加工业规模稳步增长,按照“一村一品”“一园一特色”的要求,分1-2年共建设特色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51个,到2021年底建成32个园区、其中:喀什市2个、疏勒县3个、疏附县6个、英吉沙县4个、莎车县3个、泽普县1个、叶城县3个、巴楚县1个、麦盖提县4个、岳普湖县4个、伽师县1个;在特色园区建设、推进精深加工、促进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和新突破。主要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90%,精深加工率达到4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5:1。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优化结构布局

围绕我区林果、蔬菜、葡萄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优势企业集聚、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叶城县建设核桃、红枣、杏、瓜子加工园区;莎车县建设巴旦姆、核桃、蔬菜、水稻加工园区;麦盖提县建设红枣、核桃、枸杞加工园区;伽师县建设红枣、新梅等果蔬、畜禽加工园区;英吉沙县建设蔬菜、林果加工园区;泽普县建设红枣、核桃、蔬菜加工园区;喀什市建设果蔬、水稻加工园区;疏勒县建设果蔬加工园区;疏附县建设核桃、红枣、杏等林果加工园区;巴楚县建设红枣、核桃加工园区;岳普湖县建设各类林果、蔬菜加工园区。(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工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商务局、地区扶贫办、地区畜牧兽区局、地区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围绕优势农产品和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按照“加工有规模、布局有规划、园区有名称、组织有机构、管理有制度、运行有效益”的“六有”标准,以初级加工园区为核心,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大企业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打造公共研发、电商营销等平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地区水利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商务局、地区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三)全面提升加工水平

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加强果品、蔬菜等特色农产品产后处理。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生产多种类型深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打造果品、肉类、蔬菜等加工产业链。提升主食加工水平,加快培育主食加工示范企业,积极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围绕优质、绿色和功能性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加工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品牌企业。(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科技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供销社、地区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加工企业集团,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原料生产基地、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 (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地区招商局、地区国资委、地区商务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努力打造加工集群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提高项目承载和运营能力,形成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特色加工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模式。支持以产业园区为主要依托,发展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生产、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 (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多种业态

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合作社和企业,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增值收益。支持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条,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确保农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将“互联网+”引入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以及电子商务、农商直供、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地区工信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科技局、地区商务局、地区文旅局、地区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

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协作,提升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应用水平。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地区科技局、地区工信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积极实施品牌战略

引导从事农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自主知识产权,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培育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对获得地区级以上名牌、国家和自治区以上专利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相关项目申报时予以支持。协调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并依法进行保护,打造优质农产品地域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健全利益共享机制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和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等入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吸纳就业等形式让利农户。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内容,支持乡村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创建一批龙头企业,构建农产品种养殖、深加工、流通、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使农民群众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责任单位:地区扶贫办、地区工信局、地区商务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地、县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有关支农项目、奖补资金和贷款贴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强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本息偿付周期。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农机具抵押、大额订单质押、蔬菜大棚抵押、林权抵押、农产品加工制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产品。

(三)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政策、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市场对接等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社会力量为农产品加工主体提供各类服务。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展销中心以及直营直供、连锁经营、“互联网+流通”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发展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完善配套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履行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要用好用足援疆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坚持项目资金优先投向农产品加工产业,推动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资金投入与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支持政策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总结推广农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先进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强化考核保障。完善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式和手段,强化考核结果的奖罚与应用。通过扩大监测范围、完善监测平台、强化实时监控、健全动态监测体系等措施,加强对园区经济运行调控。重点督查投资和建设进度完成情况;对服务部门重点督查服务态度、服务次数、服务成效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对责任单位重点督查信息跟踪和服务提供。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严肃问责。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对《喀什地区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