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3号)文件要求,行政公署决定成立喀什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国平 行政公署副专员
副组长:
郑根昌 行政公署党组成员
孔德建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绍华 喀什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伟东 喀什地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成 员:
夏云帆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可宁 喀什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边防 喀什地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陈 震 喀什地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东翔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阳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瑞华 喀什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伟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成森 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亚力坤·库尔班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志江 喀什地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郇延明 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阿力木江·艾山 喀什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王 刚 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马 飞 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
丛品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审核改造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组织编制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孔德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阳同志兼任。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