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目标
全面提高社会群众、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的遵法守法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法治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八五”普法规划起好步,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三、普法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四、责任领导
何自力(党委书记、副局长)
徐建荣(党委副书记、局长)
五、责任科室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六、计划内容
1.制定印发《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2.研究制定《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3.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每年至少2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广泛深入“4月宪法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2·7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制订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
5.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学法2次以上,聘请法律顾问每半年举办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开展执法工作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行政执法支队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对执法对象的普法教育,其他业务科室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8.行政执法支队在政府网站每半年至少发布1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9.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确保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联系方式:阿依努尔 0998-2574452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