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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1-2150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15 文号 喀署办发〔2021〕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7号),结合喀什实际,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喀什地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5日

喀什地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7号),结合喀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58 项事项,2021年底前实现74项,2021年以后实现8项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跨省办事需求。

 

  三、跨省通办业务模式

 

  (一)大力推进“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直各相关单位必须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所有已纳入平台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在部门自建政务业务系统办理的事项,通过对接一体化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地县(市)相关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二)落实“异地代收代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他事项在不改变各地(州、市)、县(市)审批的基础上、地直、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在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真正实现异地代收代办。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同步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喀什地区各县(市)之间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

 

  (三)推进“多地联办”。涉及多地的“跨省通办”事项,由一地受理申请,“跨省通办”事项相关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 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平台共享,实现信息少填少报、免提交纸质证照,确需纸质材料的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办理完成跨省事项。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1.积极落实“跨省通办”清单。地直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逐一明确本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推进路径和完成时限。按照既定业务模式和时间节点,提出业务需求,快速推动“跨省通办”工作落地。指导县市行业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在自治区确定的时间内,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地区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航喀什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林草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2.统一规范“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地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根据“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需求,统一规范和优化调整业务规则,逐项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对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地区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航喀什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林草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二)打造“跨省通办”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

 

  1.设立“跨省通办”专区。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疆政务服务网及移动端)“跨省通办”专区,作为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的主入口。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平台“了解政策、查找事项、申请办理、查询进度、服务评价”等一体化服务, 实现“跨省通办”事项“一站入、一站办、一站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推动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办理,面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跨区域查询和在线核验服务。加强移动端建设应用,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责任单位:地区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航喀什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林草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2.推动事项“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通办事项须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名称保持一致,对未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按照相关要求,对权限内通办事项须全部认领,不得漏项、缺项,同时按规定程序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地区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航喀什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林草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3.全面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县级以上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要科学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延伸,并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跨省通办”“跨区通办”窗口业务培训,确保能对常见问题给予答疑解惑和解决,指导申请人补齐补正,提升代收代办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平台对接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

 

  责任单位: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三)强化“跨省通办”技术支撑

 

  1.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充分发挥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提升基层在线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喀什地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提高“一网通办”能力,实现全国范围内“一号登录、全网漫游”。

 

  责任单位:地区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数据共享支撑。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履行职责需要的数据共享服务。地直各相关部门依托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系统,申请使用共享数据资源,并按照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暂行办法,梳理“跨省通办”事项共享数据需求,编制共享数据目录,通过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挂载相应共享数据资源。结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进一步依托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系统,受理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此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依法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共享。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办事大厅和中央自治区驻喀有关单位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全面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服务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推进证照、批文、报告、证明等各类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实现网上送达,逐步取消出具纸质办事结果。推进“跨省通办”过程中电子文件使用,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等同纸质原件,可用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并存档,推进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审批。推进社保参保、公积金缴存等“跨省通办”事项高频使用证明的电子化,实现电子证明自动开具,推进跨区域互认共享、在线核验。

 

  责任单位:地区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航喀什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林草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行政公署办公室负责全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统筹协调,按照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行政公署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履行督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地区大数据局负责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所需的政务云及网络资源。地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支撑保障。聚焦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流程优化再造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地区司法局负责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中“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不相适应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细化制定相关配套具体政策和规则标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抓好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跨省通办”窗口人员队伍,加强对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选配和业务培训。地区大数据局要全力提供系统平台建设、数据共享调用等技术支撑。各县市各部门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促指导。行政公署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要紧扣“跨省通办”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对改革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积极推进一体化平台“好差评”“12345”政府热线等在“跨省通办”中的运用,及时通报处理投诉举报、差评意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公交媒体、广播电视等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跨省通办”知晓度和满意度,让广大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行政公署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新问题

 

 

附件: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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