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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771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01 文号 喀署办发【2020】6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应对突发疫情保障工业企业稳工稳产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应对突发疫情保障工业企业稳工稳产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应对突发疫情保障工业企业稳工稳产的管理办法》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8日

喀什地区应对突发疫情保障工业企业

稳工稳产的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地区各项扶持性政策,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六统一”工作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工业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建立工作机制。地县两级要建立常态化稳工稳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工信、卫健、交通运输、商务、公安、人社、电力、供水、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粮储等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督促企业做好应对疫情常态化生产、生活、防疫物资日常储备及生产要素自身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调度和企业运行保障工作。疫情发生时受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

第二条  工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稳工稳产能力建设

(一)企业建立自控机制,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按要求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二)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稳工稳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企业落实环境消杀及各项防控措施。开展进出人员登记与每日3次体温检测工作,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定期开展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安全错峰就餐,加强员工宿舍和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根据自治区、地区和县市的要求,做好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针对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就餐区域的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操作按钮、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的物体、部件表面,使用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

(四)企业落实人员排查制度。实行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做好排查登记,设置临时留观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症状的,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做好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及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喀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回本地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28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专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并按规定对其实施医学观察。

(五)企业严格落实“六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健康筛查、统一岗位管理、统一安排分餐、统一封闭管理、统一科学安排住宿、统一核酸检测。加强科普宣传,督促员工落实防护要求;做好员工防护物资的储备发放,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等,让员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应急临时隔离场所。

(六)企业做好食宿保障。积极创造条件在厂区内建立健全统一食宿设施设备;对不具备统一食宿条件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疫情发生后,员工统一食宿有保障。

(七)企业要加强日常生产物资、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原则上生产物资需保障1个月的储备量,生活物资需保障20天的储备量,防疫物资需保障1个月的储备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三条  开辟企业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对用于稳工稳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及产品外销,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需要县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疫情期间相关运输证明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稳工稳产原材料不足的,采取大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互助或由财政统筹采购的办法予以应急调度解决。〔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 优先保障企业用工

疫情突发时,稳工稳产企业的居家员工,由企业提出具体名单,并确定相关员工身体状况符合防疫要求,具备正常工作条件的,报县市工信部门办理备案,经审核合格后,报地区工信、交通等部门后核准通行,在企业内或在指定区域内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对存在缺工的生产企业,由地区工信部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地区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促进就业人员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地区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确保企业用水用电

全力保障水电供应。用水方面,企业确因困难而产生部分欠费的,可由工信、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积极协调适当延期缴费,并免收滞纳金。用电方面,各县市电力部门要分派具体工作人员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用电诉求。(牵头单位: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地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帮扶

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规上企业稳工稳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生产企业,派驻厂特派员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运营困难。(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地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储局、商务局、发改委)

第七条强化运行调度和监测

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产品生产、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形成问题清单并确定完成时限,由县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本县市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地区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交通局、人民银行、农业局)

 第八条 政策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增强企业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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