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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767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9-07 文号 喀署办发【2020】56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4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喀什地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构建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 “四级联动”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地区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就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创新监管,管出公平;优化服务,服出便利为目标,遵循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协同发展的思路,提倡网上办事、改进现场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分步骤建成规范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实现群众所需政务服务就近申报、就近办理。

二、工作目标

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主要解决本级目录事项的集中办理和不会使用网络或不具备使用网络条件的群众网上办事的难题,以固定的服务场所、完善的设备、周到的服务为广大基层办事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达到延伸政务服务半径,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目的。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向第一批试点乡镇、村(社区)的延伸;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向第二批试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延伸;2020年底前,实现全地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50%以上村(社区)政务服务站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合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的目标。2021年4月30日前,全地区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者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机制。

第一批试点乡镇:

1.喀什市阿克喀什乡、喀什市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由上述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

    2.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移民新村)、叶城县喀格勒

克镇(村、社区由上述乡镇确定)

第二批试点乡镇:

1.巴楚县多来特巴格乡、巴楚县恰尔巴格乡(村、

社区由上述乡镇确定)

    2.泽普县奎依巴格镇、泽普县依克苏乡 (村、社区由

上述乡镇确定)

    三、延伸工作要求

(一)服务咨询。通过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政务服务站和各县市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解决群众不知道怎么办的问题,减少办事群众到县市级大厅咨询的次数。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提供办事指南、现场打印服务。

(二)事项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乡(镇、街道)目录事项集中办理。村(社区)服务站不承担具体审批业务,需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厅或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代办。

 (三)网上申报。凡符合“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各县市政务服务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实施申报,减少办事群众到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的次数,缩短政务服务距离。

(四)查询。实现“就近办”事项结果查询。

(五)办理结果领取。能够实现政务服务网出证的事项,提供出证服务,需要自助出证设备的由各县市自行购置出证设备。

四、规范建设标准

   (一)推进服务设施规范化

1.建设场地。乡(镇、街道)要做好整合资源和建设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集中便民的原则,尽可能利用现有场地将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设在乡政府(镇、街道、管委会)所在地位置明显、交通便捷的临街建筑或机关大院办公大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在10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详见附件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由于客观条件暂时无法实现大厅式窗口化办公的个别乡(镇、街道),报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可根据大院布局情况,利用联排或相邻办公室整合设置大厅。

2.名称标识。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县(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名称应悬挂于所在办公主体建筑正面显要位置。

3.功能设施。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装修应简洁、明亮、朴素、美观,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便民服务设施应齐全,有供群众休息等候的场所。(试点乡镇必须按以下要求全部配备到位)

(1)应配备窗口设施:根据业务需要每个窗口应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摆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表格填写范本等;有条件的乡镇尽可能统一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及服务评价器、高拍仪(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2)应配备大厅设施:服务大厅设置窗口吊牌、工作人员公示牌、事项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有方便服务对象的休息椅、纸张、笔、意见箱(簿)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配备饮水机等其他便民设施。

(3)应配备网络系统:做好窗口网络设置,电子政务外网应统一接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确保部门专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业务网络顺畅运行,并配置视频监控系统,且能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试点乡镇和非试点乡镇分别在9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的联通,所有县市于9月15日前汇总乡镇情况分别按要求上报附件1、2、3、4、5、6,以申请乡镇(街道)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的相应授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设施建设,参照乡镇(街道)设施配备要求,确保办公设备保障到位,便民设施提供到位。

4.窗口布局。根据服务大厅面积大小,可按功能设置窗口服务区、自助办理区、咨询导办区、等候休息区等,并对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做到窗口台面、办事区域整齐划一。乡(镇、街道)应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事项的业务关联性合理设置1-2个综合窗口和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服务窗口或组合式服务窗口,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增设其他窗口(详见附件1)。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1-2个代办服务窗口或综合受理窗口,落实预约服务,负责日常咨询服务、证照代办、缴费报销、公益服务等。

(二)推进服务事项规范化

 1.进驻要求。按照“涉群必进”的原则,凡面向群众生产生活能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办)理,且与农村村民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危(旧)房改造等方面的事项都要列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职能范围,利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大厅(站)受(办)理。城镇社区便民服务站在原有进驻基础上,将涉及供水、供电、燃气、供暖、低保等和城镇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便民事项延伸到社区。

    2.清单管理。各县市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依据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中关于事项发布的要求,逐项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服务对象、事项类别等要素,制定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群众公开,同时指导乡镇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有变更的,县市直单位需将事项上报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统一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调整。    

(三)推进服务流程规范化

1.优化流程。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乡镇通过实体服务大厅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的指导、对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利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采取“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县市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对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乡镇,可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有效提升行政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顺畅、快捷的“一站式”办事环境。

    2.规范环节。能够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服务事项,由县市部门对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在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对政策性较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无法直接办理的事项,可进行受理初审后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报县市审批,纸质版定期向县市报送。审批结果可采取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及时送达申请人,现场领取的,送达人员应做好登记,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快递邮寄的,须要求申请人在邮寄回执上确认。村(社区)按照咨询、受理、承办、回复、公示程序进行代办,对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以直接办理的事项,应即时办结或承诺限时办结;对需办理行政审批的事项,根据自愿原则,接受群众委托,出具授权受理单,代办相关业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必须制作事项服务指南供群众参考使用。(见附件2)

(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1.人员选配。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管理,明确一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服务大厅,兼任中心主任,明确一名股级干部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大厅建设和管理,2-3名干部负责大厅日常管理、考核、督查等工作,并报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兼任。

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配备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打破部门限制,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人员,安排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要求一岗多责,并设立AB岗,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制度建设。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要单独设立首问责任岗,建立健全窗口管理、考勤、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等管理制度,并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办事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重点建立完善预约代办制度、服务台帐制度等,规范代办行为。

3.技能培训。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基层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胜任政务服务大厅各岗位工作,随时解答各种咨询,满足群众的需求。定期开展礼仪培训,进一步明确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形象、语言、举止,使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形象和礼仪做到规范化、流程化和精细化。

 4.考核监督。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规范服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履行好对乡镇基层政务服务大厅的指导职能,主要从重点工作、窗口管理、服务行为、网上审批等方面,定期对乡镇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实现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工作之一,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地区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真干实干,确保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厅(站)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为各县(市)政府办公室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乡镇落实建设任务 ,完成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到位,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对乡镇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关系;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业务的指导;县市财政负责保障相关经费(包含企业、群众邮寄证件的费用)。

 (三)狠抓落实到位。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办事场地和硬件设施,给予相应必要的投入,使乡镇基层政务服务大厅能充分发挥作用。喀什市、叶城县、巴楚县、泽普县按照确定的试点乡镇和村(社区),按最高标准和要求完成试点工作,地区将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推进会。其余各县市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选择3-4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及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模板,推广覆盖至全部乡(镇、街道),确保2020年12月底前所有乡镇(街道)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同步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完成50%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并规范工作流程。

 (四)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便民力度。所有乡(镇、街道)均需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切实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基层的要求。各县市试点乡(镇、街道)按要求将授权所需表格汇总到所在县市后报送到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统一上报自治区申请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帐号。非试点乡镇需在9月15日前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织架构调整信息等表格(见附件3、4、5、6)报送到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统一上报自治区申请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帐号。

 (五)严格督查、综合考核。各县市要把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市“放管服”工作年度考核,具体监督考核制度由政府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指导,保障乡(镇、街道)基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2020年12月,行政公署办公室、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要组织专项检查,结合喀什地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县市予以通报并追责问责。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