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供配水工程)优化实施方案的请示》(伽发改农经﹝2019﹞124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供配水工程)优化实施方案的复核意见》(新水办人饮﹝2019﹞53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是通过建设安全、可靠的水源工程及配套相应的供水管网,来满足伽师县城乡和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47.35万人用水需求,解决供水水质不达标及水源不足的问题,对改善项目区饮水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规模及工程等级
工程最高日取水量为8.746万m³/d(1.012m³/s),年均取水量2455.53万m³;最高日供水量为8.08万m3/d(0.935m³/s),年均供水量2268.91万m³。工程为Ⅴ等小(2)型工程,供配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总体布置
本供配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的总体布置方案。由输水支管工程、分水厂工程(新建及改扩建)、内部管网改扩建工程及入户工程等四大部分组成。输水支管从输水干管预留分水口引水,采用重力流输水方式至各分水厂清水池,由分水厂加压至内部配水管网向用水户供水。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输水支管。设计流量0.013—0.237m³/s,总长度167.37km,管径DN250—DN600,管材选用PE100和涂塑钢管。其中:PE100长度20.18km(DN250—DN400,1.25MPa—1.6MPa);涂塑钢管长度147.19km(DN250—DN600,壁厚6mm,Q235B、Q355B)。阴极保护方式为外加电流,设8座阴极保护站,设超压泄压阀19个。
输水支管配套建筑物1616座,其中:穿河建筑物3座,穿路建筑物426处,穿渠建筑物607座,镇墩190座,阀门井390座(其中:分水阀门井9座、调流调压阀门井17座、计量井20座、检查井24座、泄水阀门井89座、进排气阀门井231座)。
2、分水厂。19座分水厂,其中:新建1座、改扩建16座、利用2座。
3、内部管网。长度1548km,PE100级管材(DN50—DN400、0.6MPa—1.25MPa)。配套附属构筑物23734座,其中:各类阀门井3420座,镇墩853座,穿路15924处,穿渠3537处。
4、入户工程。新增自来水入户16874户。
四、机电及金属结构
(一)电气工程
17座分水厂用电设施的负荷统计成果,初步确定的负荷等级,供电电源引接方案,各用电设施配电系统接线方案,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二)金属结构
各类阀门1164台,其中:蝶阀144台,闸阀578台,调流调压阀42台,进排气阀400台,压力等级1.0MPa—2.5MPa。
自动化调度控制管理系统
管网系统共布设流量监测点位342个,压力监测点位383个,余氯监测点位39个,视频点位23个,阀门控制点位69个,水浸状态点位89个,阴极保护监测点位20个。
五、项目法人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伽师县铜兴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六、施工组织
施工工期18个月,其中:输水支管及分水厂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内部管网及入户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3个月。
七、投资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84527.89万元。(详见附件)
八、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2、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验收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采用“代建制”,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供配水工程)优化实施方案工程概算总表
2019年4月28日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