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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958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7-29 文号 喀地市监〔2019〕5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全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市监信〔201989号)要求,现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就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效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以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为基本遵循,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领域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协调,多方抓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地区局信用监管科负责牵头抓总,县市局承担信用监管工作的科(股)牵头,各相关业务科(股)各负其责,分工不分家,共同推进工作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单位横向协调和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纵向协调,在提升综合监管、发挥整体优势上做文章,从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素质入手,着力培养熟练掌握各项市场监管业务的“多面手”,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二是不断加强双随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承担检验检测职能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工作。

(二)合理落实双随机抽查与其他专项检查或重点检查。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坚持守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市场监管“四大安全底线”。一是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仍按照现有方式严格实施监管;二是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及时进行检查处置;三是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开展专项检查或重点检查,务必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发生。

(三)增强责任意识,准确厘清责任边界。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中“厘清责任边界”的基本原则、追责情形和免责情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向社会各界宣传,争取理解支持,防范监管风险,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几年的重心工作之一,事关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民生领域。尤其是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直接涉及部门业务融合,全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着手、早部署,把握工作节奏,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避免前松后紧,影响抽查检查效果。

(二)加强学习培训。地、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重点针对机构改革后,新调整到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采取专班学习和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确保每名执法人员熟练应用信用监管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强化检查考核。区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随机抽查任务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情况向各县市人民政府通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三、健全基础制度,完善“两库一单”数据

(一)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地区局制定的《喀什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随机抽查指引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结合喀什实际,体现喀什特点,对需要增加抽查事项的,制定补充抽查事项清单,经审核后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备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抽查比例高的监管领域,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和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积极配合区局各业务部门做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的建设,尤其是及时对机构改革后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完善和维护。

地区局市场监管法制部门负责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督促指导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包括各业务条线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验、检测机构和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工作要求。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和完善。

四、规范检查流程

(一)制定和上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坚持上下结合,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达的抽查分配比例,根据县级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当地市场主体监管工作需要,制定本县市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地区局信用监管科。

地区局信用监管科依据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喀什地区重点工作和市场监管突出风险点、相关业务科室的抽查工作需求,结合县市报送的年度计划,统一制定喀什地区年度抽查计划,并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区局信用监管处。地区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抽查工作需求应于每年1月10日前报信用监管科。

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覆盖全区市场主体5%下达了抽查分配比例。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地区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落实区局下达的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全地区市场监管部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公开公正、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取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地、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执法人员的匹配工作,匹配执法人员时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统筹协调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四)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地、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同时,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立案查处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自治区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相关工作办法,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县市局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时,对平台的使用过程中,如有改造需求和典型经验做法,请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地区局信用监管科。

 

附    件:喀什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

 

文件下载:喀什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