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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880 公开信息来源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5-13 文号 喀署办发〔2020〕3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方案》,推动喀什地区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betway88w开户 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喀什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方案》,推动喀什地区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关于节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刚性约束,突出抓好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加快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喀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3%和22%,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用水总量控制在91.97亿m3以内,其中农业用水控制在85.53亿m3以内,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地区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城镇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区域水资源统筹配制机制和规范化运营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节水政策、法规及节水标准体系,逐步健全节水管理机制,大力提升节水效果。

到2022年,初步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器具推广使用、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准入机制,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节水管理能力全面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节水长效机制良性运行,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用水总量控制在89.87亿m3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健全城镇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区域水资源统筹配制机制和规范化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到2035年,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1.51亿m3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南疆先进水平,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三、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地、县市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县市应当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量。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审订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切实加强用水统计管理,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开展用水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监控超计划用水户,及时开展水平衡测试。2020年,水资源超载地区年用水量1万m3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鼓励年用水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设立水务经理,接受节水管理培训。推动年用水量20万m3以上企业自愿开展管网漏损自查,对漏损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推动一批大中型高用水企业、园区(年用水量20万m3以上)建设智慧用水管理系统,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取用耗排全过程的智能化控制与系统优化。建立地、县市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2020年开始每年至少一个县市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到2035年,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3.严格考核责任追究。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节水指标纳入相关水利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市绩效考核范畴,对节水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追究相关县市领导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农业节水增效

4.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灌溉定额标准,大力推进节约用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水提质增效,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5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49万亩)。2020年、2022年和2035年全地区水肥一体化面积分别达到96.26万亩、192.36万亩和600万亩,春玉米水肥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建立健全墒情监测体系,完成土壤墒情监测点年度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发布土壤墒情信息,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和适时灌溉。(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5.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对2个大型灌区骨干渠道、各类渠系建筑物、水源及渠首工程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30个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6.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条件及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和灌溉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结构和种植结构,量水而行,按照“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的原则,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粮食生产坚持地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绿色高质高效粮田建设,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确保粮食安全。增加高质高效果园建设,优化果树品种结构。示范推广高效节水措施,在水资源开发超载区退减灌溉面积,2020年全地区退减灌溉面积92.83万亩。(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在具备地表水水源条件的超采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努力克服当前基层存在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薄弱的难题,农村户厕改造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主推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群众接受的卫生厕所,以卫生旱厕为主,重点解决好防渗漏、防臭防蝇、有遮挡有照明、粪污及时清掏等问题,在下水管网配套条件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水冲式厕所。2020年全地区完成1个行政村(泽普县)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完成万村村容村貌的整治提升,建设一批较高标准的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健委、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8.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渔业水体高效增氧等技术和工艺,提高畜禽、水产养殖机械装备水平。发展水库渔业、节水渔业、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技术、绿色高效养殖模式技术等养殖技术。将盐碱水域纳入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实施盐碱地改造,实现渔业、种植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养殖场。大力支持农业、渔业、水利协调、融合发展,提高养殖尾水灌溉利用率。加强渔业环境生态调度保障,完善渔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节水渔业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局)

(三)工业节水减排

9.推进工业节水改造。以“新疆能耗数据在线监测平台”系统为基础,完善工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2020年实现重点耗水企业水耗总量在线采集1家,到2035年,实现重点耗水企业水耗总量在线采集3家。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2020年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2家,到2035年列入地区重点用水监控企业名录的企业,全部开展水平衡测试。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建设一批重点水效提升项目,推动年用水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自主开展用水审计。围绕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实施循环水回用、水梯级利用、废水处理再利用、用水智慧管理、供排水管网智慧检漏等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各环节用水效率和重复利用率。重点建设钢铁、石化化工行业循环水高效闭式冷却,酿酒行业循环冷却水零排放等水效提升项目。鼓励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节水标杆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统筹水处理及分质供水系统,进行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形成园区耦合用水系统,推动工业园区根据企业用排水水质特点及要求,指导企业间建立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实现一水多用,重点建设一批水梯级高效利用园区。(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对高耗水企业结合产业升级改造,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地区或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对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对火力发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升级改造,到2022年各县市应当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11.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2年全地区重点行业分别建成1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城镇节水降损

12.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雪)水资源利用水平,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支持政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全面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以城市及产业聚集区为重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20年起,具备再生水替换条件的城市杂用水要全部使用再生水,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城市杂用水要基本完成再生水替代工作。(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境局、商务局、科技局)

13.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完善用水计量器具安装,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推广“合同节水”等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和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4.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模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将节水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树立节水理念。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年用水量超过20万m3的学校全部创建节水型校园,要将喀什大学建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加快地区和县市节水型公立医院建设,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生活节水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2020年10%以上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2年40%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5年基本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水利局)

15.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五)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6.在超采区域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坚决拆除非法取水设施。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到2022年,城镇区域力争全面实现采补平衡。(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17.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按计划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或使用量未达到要求的用水户,核减其下年度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六)科技创新引领

18.促进节水关键技术创新和转化。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大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科技项目要重点支持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9.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推广“合同节水”模式,培育节水产业。到2022年,培育、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改革创新

(一)政策制度推动

1.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一是合理确定改革实施范围;二是完善总体改革方案及年度改革计划。在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三是加快开展水价成本监审工作。地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以2015年为成本年的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工作;四是稳步调整农业供水价格。2020年底前,喀什地区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基本达到2015年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严格落实自治区水资源费标准和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水价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水资源费标准和水价。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2.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确保水资源税差别化税(费)率政策贯彻执行,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加强水资源税(费)征管。(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针对目前农业灌溉用水、渠道输水等关键领域存在的计量准确度低、计量难度大等问题,在完善现有流量计量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灌溉流量在线校准计量标准和装置、渠道流量计量标准和装置。到2022年,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地、县市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m3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5.严格贯彻落实节水标准体系。落实国家节水标准,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6.推进节水法制建设。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节水法规和政策性规定,适时制定地区节水规章制度,推进节水地方立法。(牵头单位:地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市场机制创新

7.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一是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颁发初始水权证书。二是先行先试,将泽普县和伽师县作为地区初始水权确权试点县,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全地区推广;三是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和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四是探索建立地区、县市和乡镇水权流转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卫健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8.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2020年起,每年建成不少于1所“合同节水型大中专院校(医院)”。(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9.开展水效领跑者活动。落实水效标识制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鼓励生活用水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灌区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工作,向社会推荐节水产品名录。综合考虑喀什大中型灌区的气候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农作物种类、灌区规模等情况,2020年,选择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状况良好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到2022年,争取在喀什地区遴选出1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1个水效领跑者灌区和一批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农业节水推广“沙雅模式”。对于分散的小农户,采取土地流转、水利工程托管模式,发挥规模化农业和水利工程专业化集约化管理的节水机制。(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方案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协调配合单位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行本部门所担负的职责。要加强对县、市任务落实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地区水利局通报。(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完善财税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订、节水宣传教育等,进一步完善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融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工作的支持推动。(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

(三)拓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对合同节水、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给予支持。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喀什银保监会)

(四)提升节水意识。加强国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家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社会普及节水知识。加强大中专院校节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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