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7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喀什市王家面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面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对刘东芬(喀什市王家面馆)销售的面皮(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19年7月22日,抽样日期:2019年7月22日,抽样单编号:SC19650000767630201)抽样检验,硼砂(以硼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放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19年08月19日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查,抽查当日,喀什市王家面馆购进面皮10张,购进价为1.6元/张,销售价为7元/张,均销售完毕,无召回食品。
二、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凉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对吴银屏(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经营的凉皮(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19年07月22日,抽样日期:2019年07月22日,抽样单编号:SC19650000767630202)抽样检验,硼砂(以硼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硼砂(以硼酸计),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184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放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9日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查,抽检当日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购进凉皮共20张,购进价为1.6元/张,销售价为7元/张,均销售完毕,无库存,无召回食品。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