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喀什地区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力推动乡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高我区乡村工业化水平,根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筹建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区,对所有当年收获的农产品开展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活动,即对农产品的净化、分级、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活动,提高我区农产品初级加工率,实现90%以上的初加工转率,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21年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三、工作过程
按照地委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由地区工信局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分别征求了11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商务局、供销社、扶贫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单位意见建议,我局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经报请行政公署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以行政公署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四、制定的意义
为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按照“一村一品,一园一特色”的要求,各县市筹建的乡村农产品初级加工产业园依托已有乡村车间走专业化和品牌化的道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方法。
五、主要任务
(一)合理优化结构布局。
围绕我区林果、蔬菜、畜禽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优势企业聚集、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
(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围绕优势农产品和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大企业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打造公共研发、电商营销等平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
(三)全面提升加工水平。
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加强果品、蔬菜等特色农产品产后处理,提升产地初加工水平。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
(五)努力打造加工集群。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提高项目承载和运营能力,形成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特色加工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模式。
(六)大力发展多种业态。
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合作社和企业,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增值收益。
(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
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协作,提升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应用水平。
(八)积极实施品牌战略。
引导从事农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自主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和自治区、地区名牌产品、著名商标。
(九)健全利益共享机制。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和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喀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