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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邹小东谈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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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喀什政府信息网“在线访谈”栏目的副主编魏正武,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04:15]

  • 【主持人】今年年初以来,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直都是广大网友关心关注的问题。在地委、行署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部门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降低企业成本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06:31]

  •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了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邹小东同志,来和大家一起谈谈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广大网友共同关注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09:25]

  • 【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邹小东】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参加网上在线访谈,感谢你单位和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0:39]

  • 【邹小东】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等方面,今年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市场价格秩序的整顿上,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水泥市场价格、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2:17]

  • 【主持人】能否请您逐一详细介绍一下?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3:04]

  • 【邹小东】一是为确保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期间肉类、禽蛋、蔬菜、食用油、副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4:15]

  • 【邹小东】组成检查组赴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莎车县和巴楚县,与县市发改委共同对主要农贸市场、超市、客运站、加油站、药店、宾馆、餐饮等部门行业以及粮油、肉禽蛋奶、蔬菜和水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及市场供应开展专项检查调研,重点对春节期间借节日之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维护了节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6:20]

  • 【邹小东】二是开展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价格一直是地区发改委关注的重点,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喀什地区化肥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呈上涨趋势,为确保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地区发改委开展了全区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18:38]

  • 【邹小东】检查重点是化肥销售市场,检查内容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农民购买化肥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化肥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喀什市、岳普湖县、麦盖提县、巴楚县百余家化肥经销店直接进行了督查,对发现问题的经销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此次检查喀什市、岳普湖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化肥明码标价率明显提高。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20:05]

  • 【邹小东】三是开展水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近期,喀什地区水泥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呈上涨趋势,为确保水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地区发改委专门安排部署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了喀什地区水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21:22]

  • 【邹小东】此次检查我们采取各县(市)发改委日常检查和地区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三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是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五是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六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七是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水泥的;八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九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26:03]

  • 【邹小东】检查的重点放在水泥生产这一从源头上,我委对喀什市、莎车县、叶城县、泽普县、英吉沙县进行了重点督查,深入喀什地区九个水泥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水泥市场行情,宣传价格政策,并下发了“关于遵守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各水泥企业纷纷表示一定遵守价格政策,为喀什地区水泥市场价格稳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29:37]

  • 【邹小东】四是开展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4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文件精神,使广大居民享受到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发改价检〔2018〕436号)文件要求,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了居民生活用电专项检查小组,于2018年7月2日至27日开展了喀什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专项检查。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32:11]

  • 【主持人】对,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正是广大网友重点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之一。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33:23]

  • 【邹小东】这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居民生活用电到户价0.39元/千瓦时的落实执行情况;二是转供电单位(小区)将同网同价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清退给用户情况;三是各电网公司同转供电单位(小区)结算清退电费和执行倒扣情况;四是转供电单位(小区)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转供费等其他乱收费情况;五是政策宣传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对莎车县、麦盖提县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除塔县之外的9县(市)进行了一般检查。此次检查涉及用电户数量巨大,检查时间紧。对重点检查的县采取抽查电力系统营销业务平台用户信息数据、结算票据、询问供电公司和转供电单位(小区)业务负责人的方式进行,并立案查处。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36:48]

  • 【邹小东】对非重点检查的县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到物业小区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进行,一是检查组成员组织全体参会单位(县市发改委、住建局、供电公司、物业公司、小区管理部门等)对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和1335号、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进行了学习,对其中涉及此次检查的相关条款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对各物业公司(小区)在执行居民电价政策和向供电企业移交用电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和记录;三是强调此次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的紧迫性、必要性、重要性,指导各物业公司(小区)对多收电费清退的具体方式和步骤,重申违反价格政策的处罚办法和严重后果;四是对物业公司(小区)实地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40:18]

  • 【邹小东】各县(市)供电公司对2017年7月至11月五个月的应退补电费(退补电费标准:直供户按0.21元/千瓦时,转供单位或小区按0.1906元/千瓦时)均于2018年5月中旬一次性进行退补,电网企业对居民表计和电费缴纳因系统调整延期造成的差额及补贴电费退补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12月1日起按照自治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表的电价标准执行0.49元/千瓦时的目录销售电价,自治区财政补贴的0.1元/千瓦时按月采取即征即补的方式退补,用户实际承担的电价(到户终端价)已统一执行0.39元/千瓦时。各转供电单位(小区)已开始陆续向业主、住户进行登记和退费。供电公司对转供电单位(小区)已开始陆续实施接管,对电网和配电设施情况良好的转供电单位(小区)已进行户表改造并完成接管,对尚未接管的转供电小区已向上级电网公司申报户表改造计划(不含电网和配电设施改造计划)。从检查情况看,喀什地区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政策总体落实情况较好。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44:55]

  • 【主持人】关于这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专项检查的相关内容,能否请再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47:19]

  • 【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邹小东】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文件精神,使广大居民享受到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了居民生活用电专项检查小组,于2018年7月开展了喀什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专项检查。对莎车县、麦盖提县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叶城县、巴楚县等9县(市)进行了一般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喀什地区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政策总体落实情况较好。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0:30]

  • 【邹小东】各县(市)供电公司对2017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五个月的应退补电费均于2018年5月中旬一次性进行退补,电网企业对居民表计和电费缴纳因系统调整延期造成的差额及补贴电费退补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12月1日起按照自治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表的电价标准执行0.49元/千瓦时的目录销售电价,自治区财政补贴的0.1元/千瓦时按月采取即征即补的方式退补,用户实际承担的电价(到户终端价)已统一执行0.39元/千瓦时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1:37]

  • 【邹小东】各转供电单位(小区)已开始陆续向业主、住户进行登记和退费。供电公司对转供电单位(小区)已开始陆续实施接管,对电网和配电设施情况良好的转供电单位(小区)已进行户表改造并完成接管,对尚未接管的转供电小区已向上级电网公司申报户表改造计划(不含电网和配电设施改造计划)。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2:22]

  • 【邹小东】通过检查电力公司对2017年7月1日至当月抄表例日期间居民表计电费缴纳系统调整延期造成的差额及补贴电费进行了清退,落实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了居民和二次转供单位的电费负担。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2:44]

  • 【主持人】好的。那么在价格举报方面有什么可以向我们网友介绍的?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4:02]

  • 【邹小东】在强化价格举报查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以12358投诉电话为平台,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各类价格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2018年1-5月,地区本级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政策咨询案件19件,其中咨询14件,受理5件,已处理19件。按行业划分:物业管理服务价格6件、停车费8件、电力价格2件、教育收费1件、道路交通运输1件、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1件;有力的维护了群众价格权益,有效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4:38]

  • 【主持人】也请您介绍一下其他方面的工作。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5:57]

  • 【邹小东】在解读价格政策,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价格执法工作重点是落实价格政策,因此把握政策是前提,我们采取集中业务学习,解读价格政策的方式,每周三由熟悉价格工作的同志讲解不同领域价格政策,如:教育、医疗、物业、电力、燃气、供水、旅游、驾校收费的政策界定、检查方法,提高了价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完成全年价格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6:35]

  •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先到这吧。谢谢邹局长!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7:09]

  • 【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邹小东】谢谢,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18-10-18 17: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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